南雁镇三兴村三亩田至朱寮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工程和三角呈至苔顺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南雁镇三兴村三亩田至朱寮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工程和三角呈至苔顺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南雁镇三兴村三亩田至朱寮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工程和三角呈至苔顺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雁镇三兴村三亩田至朱寮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工程和三角呈至苔顺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平阳县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以 平四好办〔2024〕2号、平交〔2024〕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平阳县南雁镇三兴村三亩田至朱寮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工程,起点为K0+000至终点K0+355,全长0.355公里,本次预算路基挖填土石方及挡墙均不计入。

平阳县南雁镇三角呈至苔顺线(K5+840-K11+364.247)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起点为K5+840至终点K11+364.247,全长5.52公里。

本标段工程总投资约为 794.8584万元,其中建安费694.1608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原有破损里面破除,路基平整、路基挖填、排水沟、挡土墙、沥青白改黑、排水管道、圆管涵、波形护栏、标志标牌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 年6月19日至2024 年7月11 日。

4.3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 年7月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5.4超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南雁镇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东路12-18号7楼

邮 编:****** 邮 政 编 码:******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7*****518 电 话:139*****011



2024年 6 月 19 日


标签: 公路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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