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糊树脂产品吨包输送总承包工程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糊树脂产品吨包输送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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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zl招标代理签章
糊树脂产品吨包输送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糊树脂产品吨包输送总承包工程已由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糊树脂吨包输送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化商务有限
公司,招标编号为 0747-2460SCCZUG4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UG43
2.2 项目名称:糊树脂产品吨包输送总承包工程。
2.3 项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
2.4 项目概况及内容:
2.4.1 在聚氯乙烯分厂干燥包装厂房 A4 包装生产线,改造原有小包装下料工艺,设计
建设 3.5 万吨/年规模吨包生产线(4.5 吨/小时, 600 公斤/袋,2 袋/排),项目建成后
实现集下料、包装、称重、叠包、整形、覆膜缠绕、自动化传送等特点的产品包装整
体解决方案,以满足集装箱 26.4-28 吨的装载重量需求。
2.4.2 改造同一厂房内 A3 生产线,实现小包装产品缠绕、自动化传送等的改造,叉车
与人和设备分流,保障包装厂房自动化、安全、高效运转。
2.5 项目投资估算:/。
2.6 招标范围:
2.6.1 包括从干燥工序通过管道输送来的聚氯乙烯糊树脂产品,经过下料、充袋、称重、
封口、叠包、整形、覆膜缠绕、运送至中间产品存储库整个过程所涉及的土建基础、
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输、仪表电器、电缆等,以及从包装线下来的包装成品运送
至中间产品存储库的输送工具及设备。
2.6.2 新建包装系统安装在干燥包装 A4 厂房内,为完整独立的包装系统,不得影响现
有包装系统的正常运行。
2.6.3 改造同一厂房内 A3 生产线,实现小包装产品缠绕、自动化传送。
2.7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220 日历天(合同签订 30 天内需向业主提供初步设计方案)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 PVC 分厂使用
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工业自动化控制系
统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业绩。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设备供货单位)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销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相关信息页等)作为
证明材料,若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
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同时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
的施工负责人。
3.5 施工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
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
果为准)。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
计任务的单位,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 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
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其他要求: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购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购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ebid.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
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 元人民币/包件)。
潜在投标人需先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领购手续后,可
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整。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
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2306 会议室。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 2 种方式之一递交投标文件:
(1)建议投标人于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 17:00 前(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快递至或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5 层
(邮编 100073),李翠哲收,18600841338。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北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4 号 院 平 安 幸 福 中 心 B 座 23 层 2306 会 议 室 ) , 李 翠 哲 收 ,
18600841338。
注:采用第(1)种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
的不利后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2306 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
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上发布,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
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
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 异议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
邮编:110143
联系人: 赵亮 沙志江
联系电话:024-25553512/25553280/13840292833
电子邮箱:5630392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5 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李翠哲、赵颖 付泽淞
电话:010-83923659、83923650、83923527
传真:010-8392 3200
电 子 邮 件 : licuizhe@sinochem.com 、 zhaoying8@ sinochem.com 、
fuzesong@sinochem.com
zl 招标代理签章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标签: 总承包 产品 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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