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淮北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淮北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机关各单位、市属各学校、淮师大附属中小学校:
根据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淮北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淮教〔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淮北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成立评选工作推荐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程序,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握标准程序
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淮北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明确的范围和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要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力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在申报评审过程中,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弄虚作假、包庇袒护或把关不严上报虚假材料、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予以通报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予以处理。
三、实行承诺制度
推荐申报全过程实行承诺制度,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申报人及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署承诺书,不签署承诺书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人须提交个人承诺书,公开承诺在申报推荐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弄虚作假、不请托,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选。
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个人承诺书,公开承诺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严格把关,无协助参评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行为。
四、规范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应指导申报人员按照要求整理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整齐、有序,其中推荐单位出具的证明类材料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须于2024年7月5日前,将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报告、推荐人选名单(《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及电子稿报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其中推荐工作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人个人材料随表一并报送(县区属学校申报材料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61-*******;电子邮箱:hbsjyjdqb@163.com
附件:
2、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人选报送材料目录(参考模板).docx
2024年6月18日
标签: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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