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北片区5G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南阳市宛北片区5G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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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0113010000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076.33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涉及的道路共计 12 条道路,总长约 44296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功能智
慧灯杆 2724 基,智慧信息屏 663 套,交流充电桩 145 套,综合管道 598881.08 米,市政数
字化物联网管理平台 1 套。系统可为宏基站、智慧交通以及监控等公共设施提供搭载服务。
项目总投资 28076.33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
(002)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监理); (003)南阳市宛北
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 3.1.1、3.1.2 要求。
3 、资质要求
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市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担施工工作
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 、人员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上述负责人均应须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当地社
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下载的网页件
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为准。
5、 信誉要求
a.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
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
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
盖公章);
b.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
股权变更信息)】;
c.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
提供);
d.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 a 、 b 、d 项要求,c 项要求由联合体中施
工企业提供。
6、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a.联合体最多应由 3 家单位组成,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
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
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
协调工作;
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d.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
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e.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002 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全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
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
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
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
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
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3 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项目组成人员不少
于 6 人,并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成果文件)。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
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
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
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
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9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递交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其他
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
准实施,批复文号:宛发改审批〔2024〕109 号,项目代码:2306-411300-04-01-420670,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南阳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代理机构为南阳信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北片区 5G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一期)。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022
2.3 工程地点:南阳市宛北片区,车站路以东、滨河中路以北、滨河东路以西、京宛大道以
南。
2.4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的道路共计 12 条道路,总长约 44296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功
能智慧灯杆 2724 基,智慧信息屏 663 套,交流充电桩 145 套,综合管道 598881.08 米,市
政数字化物联网管理平台 1 套。系统可为宏基站、智慧交通以及监控等公共设施提供搭载服
务。项目总投资 28076.33 万元。
2.5 招标范围:
2.5.1 一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
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
工图审核等)、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专
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内的保修等工作。
2.5.2 二标段(监理):
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3 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1)项目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
(2)项目施工阶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
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造价方面的处理;协助委托方进行
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协助甲方进行费用调整、
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
(3)项目竣工阶段:各类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
咨询服务,配合政府审计工作。
2.6 质量要求:
2.6.1 一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
查;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设备采购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
求;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标准。
2.6.2 二标段(监理):
合格。
2.6.3 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审查部门备案。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 EPC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为监理,三标段
为全过程造价咨询。
2.8 计划工期:1080 日历天。
2.9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 3.1.1、3.1.2 要求。
3.1.3 资质要求
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市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担施工工作
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4 人员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上述负责人均应须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当地社
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下载的网页件
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为准。
3.1.5 信誉要求
a.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
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
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
盖公章);
b.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
股权变更信息)】;
c.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
提供);
d.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 a 、 b 、d 项要求,c 项要求由联合体中施
工企业提供。
3.1.6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a.联合体最多应由 3 家单位组成,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
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
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
协调工作;
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d.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
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e.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 二标段(监理):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全
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2.3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4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
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
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
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2.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
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 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项目组成人员不
少于 6 人,并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3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成果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5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
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
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
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3.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
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5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
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jy.nanyang.gov.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
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
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 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
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
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
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
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
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
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 结
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
结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 AA 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09: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9:00 分。潜在投标
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9:00(北京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
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
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
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
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
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单位: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 719 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7-61165982
监督机构: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 719 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165985
代理机构:南阳信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南段南阳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小区 6 号楼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663876538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工业南路 719 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7-61165982
电子邮件:25759543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信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南段南阳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小区 6 号楼三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6638765386
电子邮件: zzqzql7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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