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停部分区直学会网站的通知

关于关停部分区直学会网站的通知

各区直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科协系统网站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并按照《内蒙古科协系统网站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条款“一个月不更新网站信息的予以警告,两个月不更新的进行通报,三个月不更新信息的,责令退出网站群”的有关规定及各学会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统计,现对内蒙古化学学会网站(名单见附件)予以关停。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信息传播服务保障中心

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关停区直学会网站名单.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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