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

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沙坡头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10: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晓甜
项目联系电话 132*****629
采购单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中卫市鼓楼西街3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晓甜 132*****629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静 181*****111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6.19.doc

项目概况

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发送或到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ND(ZC)-2024-51号

项目名称: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备注

1

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1

车辆定点维修服

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项目需求

本项目属于延续

性服务,服务期二年,最终以每年实际发生量和按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承诺依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应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9)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注:①投标供应商信用情况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具体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②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发送或到现场获取

方式: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投标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中卫市鼓楼西街387号        

联系方式:白晓甜 132*****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联系方式:刘静 18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晓甜

电 话:  132*****629

 

标签: 平台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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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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