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前许村“红石榴”民族文化产业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前许村“红石榴”民族文化产业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前许村“红石榴”民族文化产业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前许村“红石榴”民族文化产业项目已由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字(2024)32号、文审批招核(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大围河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万元,剩余资金村街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大围河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前许村“红石榴”民族文化产业项目; (2)建设地点:文安县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前许村;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为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前许村“红石榴”民族文化产业项目工程占地面积414平方米,建筑面积414平方米,檐口标高4.60米;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深度1.5米,外墙为200mm 加气混凝土砌块外贴.50厚挤塑聚苯。钢框架柱为HW200X200X8X12Q235B,屋面为100mm厚镀铝锌压型彩钢板,地面防滑地板砖,内墙面抹灰粉刷白色涂料,吊石膏板顶子;外窗断桥铝合金窗,外门为肯德基门;15平方米(长5 米、宽3米)舞台一处、墙面设置10平方米(长4米、宽 2.5米)LED 显示屏一个。 (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82.******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10)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9 09:00至2024-06-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地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文安县大围河回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大围河乡大围河村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盛都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振青

联系人: 张凯
电话:

0316-*******

电话: 031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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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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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qiteng@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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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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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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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250*****801*********

标签: 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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