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椿地秋苑前期物业管理 已由桂林市临桂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核字2013[21]号批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经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文件备案编号:临招备[2016]003)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榕山路44号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 10205.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100平方米,其中:新建住宅面积127655平方米,新建商业建筑面积1910平方米,新建公建建筑面积915平方米(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为30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半地下架空层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1700平方米。
物业管理类型: 商业、住宅混合式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1)椿地秋苑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3年,自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如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间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授权后与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招标范围: 椿地秋苑前期物业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64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 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应取得相应专业证件;
3.1.2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物业服务企业。
3.1.3投标人的相联或直接控股或参股公司具有设施设备维保资质,可做为参评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 2016年 7月 19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建设局一楼)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物业注册管理师证书复印件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为项目经理购买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每套售价250元,总平图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日15时30分,地点为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临桂县秧塘工业园西城大道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交易服务单位: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建设局一楼)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广西华地房地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 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桂区榕山路44号 地 址: 南宁市金浦路16号
邮 编: 541100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梁振雄 联 系 人: 葛 壮
电 话: 136*****985 电 话: 133*****799
传 真: 传 真:****-*******
2016年7月13日
监督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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