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公告三-采购/资审公告

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公告三-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JSZC-******-GXGL-C2024-004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3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GXGL-C2024-0049

项目名称: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污泥处置报价为含税含运费价格;每吨污泥处置费最高限价为181.67元,超出此单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根据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环节。供应商须在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的磋商环节、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和废标,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

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西湖、大众污水处理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暂定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环评批复。

2.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和“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申报-环评信息”页面完整截图,环评信息页面审核状态应为“审核通过”或“备案通过”,污泥处置类型包含城镇污水处理污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内

五、开启

时间:2024-07-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东海县幸福南路16号

联系人:唐兆良

联系电话:139*****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庆路东延北侧9号

联系人:惠沙沙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主任

电话:139*****456

标签: 污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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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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