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G2016-55
二、项目名称: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两个标段):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建设项目:一标段: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建设;二标段: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建设硬件(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 壹佰柒拾万捌仟叁佰柒拾元整(*******元),其中一标段:壹佰叁拾壹万捌仟叁佰柒拾元整(*******元整);二标段:叁拾玖万元整(390000元整)。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项目,二标段在一标段实施过程中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供货。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项目所需产品(智能档案柜)须有原厂授权(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不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须提供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甲级资质”或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二标段: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项目所需产品(扫描仪、服务器)须有原厂授权(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不需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21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 上午9:30前
九、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 上午9:30整
十、开标地点(原办公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地 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十一、采购人: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083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邮 编:716000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3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