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黄土矿乡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绥宁县黄土矿乡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宁县黄土矿乡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已由绥发改招(2016 )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宁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宁县黄土矿乡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绥宁县黄土矿乡
2.3 工程内容:绥宁县黄土矿乡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包括主楼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防雷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内容。
2.4合理定价:202.9万元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国务院279号令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貮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将按要求实行压证管理以及考勤管理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每月在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0天。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即2016年1月-2016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可网上查询的网站及密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绥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绥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1506
6、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节假日不接受),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审计局对门劳动局老家属楼一单元三楼)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费用共1000元,领取资料时缴纳,售后不退。
7、获取文件等资料及条件:领取资料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场验证,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①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安全员还应该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原件;⑦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保险缴纳凭证;⑧法人和项目经理须到当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和受贿的证明;⑨投标人须到招标人处开具《现场勘察证明》,现场勘察证明的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报名时间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 ⑩报名前请到绥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查验相关人员证件,合格后再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提交原件验证并提交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二套。
8、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上午 9 时30分,地点为:绥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上午9:30时,地点:绥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川石开发区长铺四小斜对面县质监站办公楼四楼)。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0.开标时间
10.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6 年8月4日上午 9 :30;
开标时间为: 2016 年8月12日上午9 :30 。
10.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上午9 :30
********0">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2、行政监督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绥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宁县教育局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话:151*****6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审计局对门劳动局老家属楼一单元三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0*****695 ****-*******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 绥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标签: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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