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关于市委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关于市委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从2023年7月15日至9月10日对我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重点对区农林水务局、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巡察。2023年12月6日,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包河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区委常委会先后8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2次专题听取市委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优化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包河区市委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协调指导和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直面问题改、见事见人改、举一反三改、建章立制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一项一项细化措施,建立台账,销号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扎实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城市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城市绿化工作。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农林水务局党委、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次,区农林水务局党委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农业、林业园林、水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城市绿化工作开展研讨交流发言。

(2)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铜望交口游园、领峰游园已拆除围挡并对外开放,珠光绿地已添置乒乓球桌1个,半场篮球场地1处;持续丰富公园开放共享活动内容,截至目前共计完成全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12个;太湖路行道树隐患治理项目已完成立项、初设批复等项目前期工作,正在进行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计划2024年度内完成树种更换。

(3)全面摸排园林绿地中的违规现象。召开区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区农林水务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学习培训会,邀请安徽农业大学风景园林系主任、教授陈永生授课;对巡察反馈的某企业涉嫌违规问题,已成立专项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目前,调查情况已提交市级相关部门认定。

2.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4)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四季花海”区域已于2021年进行复耕;全区开展耕地“非粮化”摸排,并已督促整改到位;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在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政绩观有偏差问题作深刻剖析,相关班子成员作自我批评。

(5)力戒形式主义。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的重要论述;责令滨湖功能区修订《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强化对形式主义的日常监督管理;滨湖功能区召开作风建设推进会,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滨湖功能区对停车场区域内76株苗木进行复壮、6株小老树进行更换,同步加强日常养护,并责令经办人作书面检查。

(6)树立节约务实意识。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纠治“四风”的重要论述;区农林水务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科学绿化原则,树立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理念,不栽种奇花异草、名贵苗木,倡导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并对缺失苗木进行补植。

(7)强化项目监管。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区农林水务局强化省、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制定《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工程监管人员规范履责意识,强化中标企业履约监管;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落实绿化养护责任。

(8)严格日常监管。拆除广告围挡,有序推进代建绿地建设,并常态化做好服务指导;滨湖功能区督促养护企业对缺株苗木进行补植;区农林水务局制定印发《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和《关于加强包河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完善关键环节动态监管;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企业予以处罚。

(9)压实绿化养护责任。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全区定植点摸排,并明确由区属国企负责辖区移植苗木养护管理;制定《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关于加强包河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湖功能区园林绿化项目违约责任追究工作细则》《滨湖功能区园林绿化移植管理工作细则》等规范文件,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强化动态监管;滨湖功能区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

(10)规范养管考核工作。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区政府成立城市治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两审议、两约谈”机制,进一步完善巡考一体闭环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区级园林绿化养管考核工作流程和成果运用;2023年度,按照《包河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要求,开展月度考核12次、季度考核4次、年度考核1次;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11)加大对企业违约行为追责力度。滨湖功能区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园林绿化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财务管理;滨湖功能区足额追缴养护企业违约资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加强施工过程管控。

(12)强化移植工作全过程监管。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区农林水务局修订《园林绿化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专班实施方案》、滨湖功能区修订《园林绿化移植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移植项目全过程监管;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相关企业对缺少苗木进行补植;滨湖功能区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并追偿施工企业违约资金14.09万元。

(13)规范园林绿化项目质量监管行为。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省、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工程监管人员规范履责意识;制定《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进一步强化中标企业履约监管;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并追偿相关费用约20.42万元。

(14)抓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强化绿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履约监管;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要求涉事企业对损失苗木进行补植,并追偿损失1.65万元。

(15)严把项目移交管养关。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区农林水务局开展已竣工未移交项目专项排查,并完成轨道交通5号线绿化恢复工程1标段、2标段移交工作;制定印发《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关于加强包河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项目建设、养管、验收、移交各重点环节监管把控,进一步加强中标企业履约监管;区农林水务局党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

5.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16)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农林水务局党委深入学习省绿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市“四域四化”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对前期自查的21个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并排查其他问题6个,目前已完成5个,正在整改1个;区纪委开展全区绿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26家区直和街镇有关单位进行了第二轮自查,累计发现问题21个,现已完成整改20个。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扛牢“两个责任”。

(17)主动接受监督。区农林水务局强化省、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提升工程监管人员规范履责意识;区农林水务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包河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规范工程项目报监、备案等工作流程。

(18)严格内控管理。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纠治“四风”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区农林水务局修订《园林绿化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专班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审批、监管流程,并将小老树更新、处置纳入树木移植项目管理范畴;滨湖功能区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区农林水务局党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9)突出“以案示警”。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区委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区纪委监委组织编印下发《绿化领域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7月以来,滨湖功能区共召开 “以案示警”教育大会、作风建设专题等相关会议7次,区农林水务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警示专题教育、全面从严治党等会议、活动、专题党课等共6次,各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26次,进一步强化以案示警。

7.防控重点环节廉洁风险。

(20)提升依法采购意识和能力。区农林水务局、滨湖功能区分别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采购工作业务能力;成立区城市治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建立“两审议、两约谈”机制,集中审议招标文件、审议考核结果、约谈中标单位、约谈考核不合格企业,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领域招投标项目审核监管。

(21)严明财经纪律。滨湖功能区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事项、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等内容审核,加强绿化工程财务领域、工程款支付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滨湖功能区修订《园林绿化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资金支付。

(22)严查企业违规转包。区政府成立城市治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建立健全“两审议、两约谈”机制,制定《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将“转包、未按规定分包”列入严重违约清单,明确违约处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领域招投标项目审核监管;滨湖功能区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将该企业列入包河区招投标领域重点监管对象;滨湖功能区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

(23)规范预留金使用。滨湖功能区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履约事项进行重点核查,特别是预留金设置以及预留金使用是否合规进行重点审核;滨湖功能区修订《园林绿化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滨湖功能区在项目结算审计中对超标预留金部分予以扣除。

8.从严从实推进作风建设。

(24)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该起安全生产事故,区农林水务局已向区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区农林水务局印发《关于强化“一会三安”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安全生产一防三提升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等,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5)落实移交接收主体责任。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滨湖功能区修订《园林绿化项目移交接收管理工作细则》,强化移交主体责任及各方责任,并督促完成缺失苗木补植;滨湖功能区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

(26)强化履职规范和工作效能。区农林水务局加强省、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滨湖功能区加强审计业务培训学习;制定印发《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和《关于加强包河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项目履约监管,强化项目建、管、养各重点环节监管把控;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滨湖功能区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

(27)规范做好苗木移栽工作。制定印发《包河区园林绿化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加强对施工、养管、监理单位的行为约束;滨湖功能区修订《园林绿化移植管理工作细则》,规范绿化迁移苗木一树一档管理,并督促移植单位补植大叶黄杨球等灌木180棵、金边黄杨等色块约1500平方米;滨湖功能区修订《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

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8)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区农林水务局严格执行《关于包河区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实行“三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修订《区农林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区农林水务局党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并退回加油费用共计952.38元。

(29)规范招待费使用管理。区农林水务局严格按照《合肥市包河区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审批制度,切实规范接待经费管理;完成相关下属国有企业注销工作;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0)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区农林水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的通知》,修订《包河区农林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外出公务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相关规定,切实规范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报销手续;区农林水务局党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

(31)严控外出公务活动。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纠治“四风”的重要论述;滨湖功能区党工委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工作开展研讨;滨湖功能区党工委书记围绕“改进作风、抓落实”主题讲党课,进一步推动改进工作作风;滨湖功能区修订《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公务活动管理;滨湖功能党工委逐一开展核查,未发现应由个人承担费用转移给企业支付等违规行为。

(三)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党建引领城市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10.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3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滨湖功能区党工委修订《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工作制度》《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内决策形式;区纪委监委通过派驻纪检组组长跟踪监督、不定期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区农林水务局、滨湖功能区“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

(33)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区农林水务局党委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滨湖功能区党工委修订《“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工作制度》《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严肃党(工)委会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

1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4)抓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区委编办印发《关于区农林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整合区绿管处和区环城公园管理处工作职责,设立包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委研究同意为区农林水务局招聘10名劳务派遣人员,目前已充实专业技术人员8人,进一步增强区农林水务局专业人才配备;区农林水务局引入1名80后转业士官和4名90后本科以上学历园林、林业等相关专业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林业园林工作人员年龄结构。

(35)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养。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区委研究同意为区农林水务局招聘10名劳务派遣人员;滨湖功能区结合包公园改制及人员划转,增调1名专技人员到绿化管理部工作,进一步充实绿化队伍力量;2023年7月以来,区农林水务局组织各类绿化相关业务培训5次,累计培训学习约300人次,进一步提高绿化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素质。

(四)认真推进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

12.深化问题整改。

(36)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区委常委会先后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区农林水务局组织开展全系统审计工作学习培训,提升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主动意识;区农林水务局2018年以来已开展绿化管养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目前绿化管养项目的绩效评价材料已分年度汇总;区农林水务局党委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

13.完善制度机制。

(37)强化巡察整改“回头看”。区委常委会先后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滨湖功能区修订《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工作细则》,进一步严明考核程序、考核要求,并在历次考核中严格贯彻执行;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区委始终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对号入座,相互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以更严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全力推进;对长期整改任务,压实责任、久久为功,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打好巡察整改持久战攻坚战。

(三)以更实行动举措巩固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扎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着力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区委区政府“三大行动五项推进”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等各方面,以整改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包河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城区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邮政信箱: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邮编:******);电子邮箱:bhnlswj@163.com。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绿化工程 整改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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