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年华小区单元门禁可视对讲系统更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锦绣年华小区单元门禁可视对讲系统更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锦绣年华小区单元门禁可视对讲系统更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J-G(2024)182

1. 招标条件

受徐州市泉山区段庄街道法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锦绣年华小区单元门禁可视对讲系统更新工程组织公开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为该小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统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泉山区锦绣年华小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75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结算方式:采用审计审定方式结算

2.1.7资金来源: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统筹)

2.2招标范围:锦绣年华小区单元门禁可视对讲系统更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企业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的主要部件(包括:楼宇对讲门口机、室内机)的推荐品牌为:海康威视、大华、禾天下。

注: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6日16:00 ;

4.2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领海办公楼5#楼19层19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徐州智慧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https://xzzhwy.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其他

9.1本工程预(决)算按《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等计价规定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审定为准。如决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须就超出部分的费用重新进行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签字,如不通过,则由施工单位承担。

9.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9.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4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查勘,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对工程量清单有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时间内提出,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增加工程量或不履行合同,否则将按违约处理;勘察现场所发生的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施工过程中如给小区、小区业主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施工企业应依法承担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泉山区段庄街道法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辛经理

电 话:0516-********

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韩工

电 话:0516-********

2024年06月19日


标签: 可视对讲 工程施工 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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