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国家电网特[2007]XLSG-01
根据工程建设计划,现将1000kV晋东南~南阳~荆门输电线路工程一般线路施工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选定施工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资格预审等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及招标人

  1、项目法人:国家电网公司

  2、招标人:国家电网公司(具体承办部门为招投标中心和特高压建设部)

  二、工程规模

  线路工程起自山西省晋东南1000kV变电站,经河南省南阳1000kV开关站,止于湖北省荆门1000kV变电站。推荐线路路径全长约644.607km(含黄河跨越段线路长度约3.651km,汉江跨越段线路长度2.956km,一般线路路径全长约638km),其中,晋东南站至南阳站约358km,南阳站至荆门站河南境内长度约280km。

  三、标包划分

  综合考虑行政区域和设计单位,一般线路全线共划分为18个标包,每个标包长约35km,具体划分见附表一。

  标包1考虑采用直升机施工试点,JA5-JA6转角之间,约4.5km,具体方案待定。将在标包1的招标文件中明确对直升机施工的要求。

  标包11耐张转角塔组立考虑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试点,具体方案待定。将在标包11的招标文件中明确对塔式起重机施工的要求。

  四、施工工期安排

  2007年5月,一般线路工程开工;线路工程计划2008年8月底全部建成,10月具备带电条件,工程力争2008年底投运。

  五、承包方式

  一般线路工程施工招标采取总价与单价相结合的承包方式,通过竞争性报价方式确定,不设标底。单价承包部分包括基础(包括工地运输、基坑土石方、基础钢筋、砼、垫层),立塔(包括工地运输、组塔),其他部分采用总价承包。

  六、资金来源

  国家电网公司自有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符合本公告其他内容,并响应招标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完成过330kV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施工300km以上的业绩。

  2、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可以分包,但要求分包商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如果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提交基础施工分包商的资质及业绩。

  3、至少自主拥有2套中型以上牵张设备(一套中型设备:每线放线最大张力35kN及以上张力机和 最大牵引力180kN及以上牵引机各一台)以及适用于八分裂导线2×1牵4放线方式的其他牵张设备和辅助架线设备与工器具,该设备不得租用。至少具备自主2×1牵4架线施工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至资格预审截止之日,没有处于下列情况: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所施工的工程自资格预审截止之日前90天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80天内未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8、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所施工过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八、投标资格预审具体安排

  (一)招标人以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志愿参加投标的法人首先针对招标公告确定的投标人条件进行自查,认为同时满足所有投标人条件的法人,均可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采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如基础施工分包,还需提供分包商资质);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5)自资格预审截止之日前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季报未出则提供月报);

  (6)主要工器具、机械设备情况一览表,及其状况说明;

  (7)施工单位独立承担过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施工,已投产线路长度累积300km及以上的业绩统计(地点、工程规模、合同承包范围、建设工期、投产日期等)。对于业绩统计,属于原国家电力(网)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实施的工程,仅需提供统计表(名称、工程规模、建设工期等),其它项目均应提交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只含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部分内容时,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础施工分包,还需提供分包商资质和业绩。

  (8)上级主管部门(或投标人注册地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所施工的工程自资格预审截止之日前90天内是否因工程建设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80天内是否因工程建设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一年内是否因工程建设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9)上级主管部门(或投标人注册地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该主管部门(或投标人注册地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的公章,并写明内容核实的联系人及电话。

  (三)报名: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7日17时整,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请各自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以公司函的形式(加盖公司公章)函告招标人,内容包括自审结果是否合格、是否自愿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请投标人将公司函传真至010-********,并电话确认传真是否送达,公司函原件于参加招标发布会时递交。

  (四)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递交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7日17时整。提交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后沟胡同乙2号汇置通大厦8层808室国网交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谭春华)。潜在投标人必须于2007年3月7日17时前在指定的地点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晚于该时间或于其他地点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招标人一概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资格预审后电话预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参加招标发布会,在招标发布会上颁发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资料不予退还。

  (五)招标发布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2007年3月8日下午14时前到达指定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后沟胡同乙2号汇置通大厦3层会议室)参加招标发布会。招标人届时将发售招标文件和供投标人线路调查参考的《海拉瓦技术在特高压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光盘,并根据招标人的抽签方案确定各投标人所投标包。

  (六)其它说明:

  (1)本次招标的项目,各标包投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8家(含8家)。

  (2)为确保中标人的合理、充分投入,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本次招标各投标人最多可中一个标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有关文件资料,不予退还;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招标人可以进行公示,并对提交不符合事实文件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人在招标发布会时将发售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招标资格预审不设补充、澄清环节,招标人不接受迟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和其他地点递交的资料,内容缺少、形式不符、弄虚作假、字迹模糊的资料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工程最终规模等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7)招标发布会后将安排现场调查,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应安排。

  九、合同签订与执行单位

  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国网交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表招标人签订并执行合同。

  十、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王力争(***-********);陈广(***-********);谭春华(010-********)。

  传 真:010-********。一览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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