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水电气经营综合补助招标公告
食堂水电气经营综合补助招标公告
随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水电气经营综合补助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随财采计[2016]252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随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随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水电气综合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随财采计[2016]25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水电气综合补助
3、采购内容:随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水电气综合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万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
4.3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
4.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商贸厅主管部门核发的《特二级烹调师》或以上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他拟派餐饮服务人员应具有餐饮服务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并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4.6投标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并提交)。
4.7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政府办公、企事业单位)的餐饮服务管理业绩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随县财政局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另提供下列证件原件: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邮箱);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③《餐饮服务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卫生经营许可证;⑤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⑥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上证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
6.2投标人必须向政府采购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递交及开标地点: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随县财政局202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方秀君 电话:138*****806
招标代理机构: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随县财政局(209)室
邮政编码:431500、联系人:周后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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