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0104破3号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川0104破3号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第 3 号)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7日以(2024)川0104破申6号裁定书受理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以(2024)川0104破3号决定书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负责人张弦。

2024年6月17日,管理人收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许可公开遴选评估、审计机构的复函,现管理人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比选造价、审计机构,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田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2*****X7,位于成都市提督街54号18楼,法定代表人陈龙鹏,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木制品及生产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及辅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家电、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目前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资产以及调查的相关情况来看,广田公司目前主要资产为应收债权类、桌椅板凳办公类用品以及车辆。目前负债预估2.6亿元左右,具体负债情况以管理人接受并审查申报债权金额以及审计机构的审计结论为准。

二、遴选的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管理人的授权接管、清理账册等,同时代为保管用于审计的全部财务资料至本案终结后按照管理人要求予以处置;

2.应管理人特别要求协助核实申报的债权;

3.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及其他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并附带逐笔整理相关合同、结算单、判决书、催收凭证等;

4.截止接受委托之日起,对债务人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5.完成债务人清算期间的审计工作;

6.对是否具有破产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情形由管理人另行书面确认);

7.出具《财产状况报告书》;

8.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9.管理人要求配合评估咨询机构的工作;

10.特别要求事项:在签署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债务人存货现场清点并制作存货清单(存货大部分为办公用品);

11.人民法院与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比选程序

(一)本公告将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二)自本公告首次发布当日起至第5个工作日17时00分为资格确认时间。凡在该期间内提交全套报名材料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候选中介机构;

(三)管理人将于资格确认期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候选中介结构。此前,提交报名材料的所有机构应向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发送报名信息(内容为中介机构名称、经办人电话号码);

(四)管理人将根据中介结构的过往业绩、对本案的熟悉程度、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五)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后,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中介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中签字确认。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三)具有从事并完成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其中造价咨询机构还需有司法鉴定工作经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四)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曾为债务人及具有法律上关联的公司提供过相关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参与本次比选;

(五)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报名中介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一)《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原件);

(二)中介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破产案件工作经验;

(三)中介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五)报价函,包括基础费用、延伸费用,欢迎设置上限收费标准(原件);

(六)《参与比选承诺书》(原件)。

上述书面材料一式柒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重新组织的比选,以后也不得参与管理人执业机构举办的任何比选。

为了保证全程留痕,《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须同步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邮箱,否则无效。

六、特别事项说明

(一)中介机构费用将在中介机构相关工作经管理人确认最后工作成果后,且债务人具备支付条件时支付;

(二)中介机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选确定中选机构各1名,备选机构各1名(如有)。

(四)本次中介机构报名前,应当充分了解公司状况,必要时应当与管理人就债务人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告相关要求进行沟通,并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方案。

七、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收件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39*****636;邮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2栋11层3号,邮编:******,电子邮箱:*********@qq.com)。同时,须将报名材料扫描的PDF格式文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二)书面材料最后交至管理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当日起至第5个工作日17时00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

2.参与比选承诺书

3.评分表

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广田】公告3附件1与附件2中介机构报名表承诺.docx 下载
【广田】公告3附件3综合评分办法明细表.pdf 下载
,成都市,成都

标签: 比选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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