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宅村刘氏宗祠重建工程施工第四次招标招标公告

刘宅村刘氏宗祠重建工程施工第四次招标招标公告

刘宅村刘氏宗祠重建工程(施工)(第四次招标) (项目名称) 刘宅村刘氏宗祠重建工程(施工)(第四次招标)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泉州市刺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福建义隆园林古建装饰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宅村刘氏宗祠重建工程(施工)(第四次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刘宅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刘宅村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剑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浦上大道刘宅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刘宅村刘氏宗祠重建工程(施工)(第四次招标),原建筑拆除,原地面拆除,宗祠重建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建筑)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年 6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到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 10 日14时30分,地点为福建南剑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43栋01单元)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刘宅村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刘宅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刘宅村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133*****997 ,传真: /

联系人: 郭笑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南剑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96号三盛滨江国际1号楼727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137*****350,传真:/

联系人: 小江


开标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43栋01单元

标签: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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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剑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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