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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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4-06-20 至 2024-06-24
撰写单位: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金家名
(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手持式毛发痕量检测仪(含便携式毛发研磨仪)及配套试剂2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手持式智能全样本毒品检测仪(含污水、环境检测功能)及配套试剂4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现场解密时间30分钟);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
地 址: 士英南街998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方式: 151*****788
邮箱地址: LNXC8888@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路科技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9469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151*****788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标签: 禁毒支队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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