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绩溪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4〕4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5个,示范产业为粮油、畜牧、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程序:

由拟建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就基地资质、基地规模、基地建设科技含量及技术力量、带动农户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基地规章制度情况、方案制定合理性、主推技术试验示范要求、培训观摩要求、基地管理要求9个方面进行评审(见附件2),经评审确定后,统一挂牌实施。

二、申报条件:

1.绩溪县域内从事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领先、市内先进以上水平。

3.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种植业:一般露地作物达50亩以上,设施作物达到20亩以上,其他特色种植业达到30亩以上。养殖业:牛100头以上,其他特色养殖500头(只)以上。

4.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并与省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三、实施内容:

1.示范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每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主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4项。每个基地技术依托单位专家指导服务不少于3次,适时邀请种粮企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发挥科技带动和辐射作用。

3.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种养殖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每年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200 人次以上。

4.积极带动周边农户发展产业,带动户数不低于20户,户均产业增收不少于500元。

5.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资金:

根据实施情况,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试验示范经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科技(产品)推广补助。

五、申报材料:

1.填写《绩溪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2.制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详细,明确示范任务,观摩、培训计划,辐射带动户数(含脱贫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资金预算等。(方案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个方面:基地基本情况、基地建设地点、基地建设时限、基地建设内容、建设经费预算、具体工作举措)。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地规模证明,即生产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5.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技术对接及指导等活动,相应支撑材料,含产学研合同、聘书、活动照片等。

6.带动农户协议和资金发放情况,带动村集体增收协议和拨款凭证。

7.基地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8.近两年推广技术情况,至少一项为主推技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文件、实验记录等。近两年培训观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通知、照片、签到、报道等。

9.此外,基地以及基地负责人获得科技奖励、市级以上的荣誉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六、申报时间、地点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24日上午下班前,向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雅红,联系电话:*******

附:1.绩溪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2.农技推广项目基地评分细则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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