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使用工业园区绿化灌溉用中水的公告
关于禁止使用工业园区绿化灌溉用中水的公告
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我市工业园区深圳路以东,黄河路以北片区道路绿化带已停止使用自来水浇灌,启用中水进行绿化浇灌,目前使用中水具体浇灌区域有:工业园区塔里木河路(锦州路-抚顺路段)、松花江路(营口路-抚顺路段)、营口路(黄河路-松花江路段)、抚顺路(黄河路-塔里木河路段)、抚顺路(松花江路-迎宾馆路段)、牡丹江路(沈阳路-抚顺路段)、沈阳路(塔里木河路-牡丹江路)、长春路(海河路-牡丹江路段)范围内绿化带。
中水,也称再生水,是城市污水、废水经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不能进入食物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绿化灌溉用中水浇灌自家庭院蔬菜、果木,严禁饮用、严禁牲畜饮用,严禁学生、儿童使用绿化灌溉用中水玩耍。请广大群众看管好儿童、管理好宠物,希望各学校、社区、村委会、小区物业及相关部门配合,向各辖区学生、居民、商铺加强宣传。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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