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坑新庙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元坑新庙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顺昌元坑新庙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元坑镇乡村文化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元坑镇乡村文化工作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元坑镇;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5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7217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个月;
6. 标段划分: 无 ;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 咨询单位: / ;
9. 设计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应提供年检合格或延续有效期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职业资格(需附证明);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7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或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8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遵守《顺昌县建设工程标后管暂行规定》[顺政办(2010)138号],执行“先批后变”,分级审批与报备制度;
3.10遵守《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几个节点问题的指导意见》[顺政综(2015)20号]的规定;
3.11遵守《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顺政综(2015)282号]文件规定;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7日下午 23 时 50分前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交纳5元手续费,取得对应报名号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7月26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 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及购取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顺昌县元坑镇乡村文化工作站 ;
地址:顺昌县元坑镇,邮编: 353200 ;
电话:150*****883;
联系人: 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建顺昌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电 话:****-******* 138*****051;
联系人: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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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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