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市东城区4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滨盛街一次水热力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图木舒克市东城区4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滨盛街一次水热力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图木舒克市东城区4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滨盛街一次水热力管网工程),已由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图发改发【2016】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光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及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图木舒克市。
2.2 建设规模:新建图木舒克市东城区4平方公里东城区4平方公里道路、供水、排水、供热、消防、电力排管、路灯、红绿灯、指示牌等基础设施配套。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滨盛街一次水热力管网,管道长度2476米(单程)。对以上施工进行全程监理。
2.4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持单位本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政务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第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光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联 系 人:章争强
电 话:133*****11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帆 王萌
电 话:****-*******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
9. 公告日期:2016年7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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