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评估中介机构入围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评估中介机构入围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RGJJL-2024-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评估中介机构入围选取项目,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评估中介机构入围选取项目;
2.2标段划分:一标段:房地产评估机构,二标段:土地评估机构,三标段:资产评估机构;
2.3招标范围: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时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合格的估价报告、技术报告及其他书面文件,且估价报告中应对押品一年的变现能力及押品的各项法定优先受偿款进行分析,提供相应价值参考;
2.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按年签订);
2.5服务地点: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服务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达到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承诺),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房产评估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3.3无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
3.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5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注明标段名称、联系人及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一个PDF发至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长春商会大厦2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赢月
联系电话:0431-********
办公地址:长春市卫星路19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长春商会大厦2108室
联系人:张雨诗
联系电话:137*****173(办公电话)
标签: 评估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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