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燃气企业评估项目

平原县燃气企业评估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平原县燃气企业评估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LM-DZJZ-2024-003

项目编号、标包:SDLM-DZJZ-2024-003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4.******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平原县所有市政、庭院管道设施(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加气站)开展起底式排查,并出具成果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承接主体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异地(非本市)燃气行业协会、具备城镇燃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特种设备检验资质或具备乙级资质以上的安全评估评价单位(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承接主体的资质有效且承揽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承接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承接主体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应提交的资料 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4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诺。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报名阶段资料涉及格式的,由承接主体自拟。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6-20至2024-06-24(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三楼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34-*******




标签: 燃气企业评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