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公司服务类项目电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市局公司服务类项目电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

市局(公司)服务类项目电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市局(公司)服务类项目电子采购(二次)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市局(公司)服务类项目电子采购(二次)

1.2项目编号:GXTC-C-********

1.3招标内容及范围:安装服务、维修维保服务、生活服务、IT服务、翻新改造、延保服务、宣传设计印刷服务、固定资产租赁服务等。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能够提供满足全市系统服务采购的综合性平台,签订电子采购框架协议。(具体范围在本约定之外通过合同约定)

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并符合招标要求。

1.5最高投标限价:①电梯维保:600元/台/月;②绿植购买及服务:小观叶植物:植物高度30cm-50cm以下,20元/盆/月;中观叶植物:植物高度50cm-80cm以下,36元/盆/月;大观叶植物:植物高度120cm-150cm以下,48元/盆/月;特观叶植物:植物高度150cm-200cm以下,60元/盆/月;③高空作业服务:12.2元/㎡;④安全警示标识印制:10元/张;⑤展板制作:800元/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1.6服务期: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履约期结束后本项目招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合格则采购方(本项目各联合招标法人单位)续签第二年合同。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则视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能力,则采购方(本项目各联合招标法人单位)不再续签第二年定点电子服务合同。

1.7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武汉市内指定市县乡镇地点及国内其他市县地点)。

1.8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由各联合招标法人单位(分别是: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武汉市烟草公司东西湖公司、武汉市烟草公司汉南公司、武汉金叶惠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点采购服务期内,根据实际需求,在线上下单购买服务。若在定点采购服务期内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服务响应不及时等不良行为的,本项目各联合招标法人单位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提供有效的 ICP 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与 ICP 经营许可证不是同一主体,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 ICP 经营许可证,以及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2.4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2.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2.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2.7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8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招标人(包括本项目各联合招标法人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

2.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要求复印件的所有资料,必须为页面清晰完整、字迹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的,将视为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6月19日起至 2024年6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3 购买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工作,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注:各潜在投标人需进入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9 时30分。

4.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号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采用合格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http:///)、湖北(http://hubei.bidchan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桥三路二号武汉烟草专卖局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6楼

联系人

陈斯彦

联系人

胡康、周振宇、李宏健

联系电话

027-********

联系电话

02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qq.com

2024年6月19日

,西湖区,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东西湖区,武汉,丽江,027-6,027-8

标签: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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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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