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海盐码头内侧30MWp光伏电站临时施工平台及栈道项目临时用海续期公示
嘉兴港海盐码头内侧30MWp光伏电站临时施工平台及栈道项目临时用海续期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下列用海项目续期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1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 邮编:******。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海盐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联系电话0573-********,邮编:******。
项目名称 | 海域使用权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续期用海期限 |
嘉兴港海盐码头内侧30MWp光伏电站临时施工平台及栈道项目 | 中广核太阳能(嘉兴)有限公司 | 嘉兴海盐县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东南侧海域 | 电力工业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7514公顷 | 3个月 |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9日
标签: 临时施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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