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水土流失治理招标公告

2016年水土流失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明)16205
开标时间:2016-08-0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西洋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西洋镇2016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水利局明水水〔2016〕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西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安市西洋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安市西洋镇2016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2.2招标编号:HXZ(明)16205;
2.3建设地点:永安市西洋镇的上螺村、福庄村、下街村等三个行政村。
2.4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和地方配套;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西洋镇2016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所需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合同标段,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hm2,其中造林25hm2,封禁225hm2(其中补植20hm2),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1.33Km,,其中:生态护岸0.1Km,河岸绿化1.23 Km,人行步道0.64 Km。工程造价约:160万元。
2.7工期要求:要求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天内完工并提交验收。
2.8工程质量: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现行的相关规范达到 合格 标准;
2.9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9.1 招标单位:永安市西洋镇人民政府;
2.9.2 咨询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9.3 设计单位:三明市永绿生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盛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应当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中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结果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 2016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住建局副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需电子版请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出售,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其它资料另计,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捆绑发售,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5.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6年8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款达指定账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4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永安市西洋镇2016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可以简写)投标保证金”。
6.5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住建局副楼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西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安市西洋镇人民政府
电 话:158*****939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联系人: 小陈 。
电话:****-*******;传真:****-*******

11.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 号: ****************5656-0017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住建局副楼三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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