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的公告2024年第4期

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的公告2024年第4期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下列宗地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现将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标的1

位于都安县大兴镇的大兴国隆平惠加油站,用地面积1979.53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加油站用地)。

(二)标的2

1.位于都安县地苏镇上江村的上江瑄宸中药种植加工厂,A地块用地面积2723.77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869.95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2.位于都安县安镇蓝宏宗地,用地面积134.82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3.位于都安县拉烈镇的拉烈供电所拉仁营业点用地,用地面积1.59亩平方米,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4.位于都安县拉烈镇的拉烈供电所拉仁营业点用地,用地面积1.33亩平方米,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二、评估目的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以协议出让方式评估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三、土地评估机构遴选方式

(一)标的1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在报名参加的土地评估机构中抽签3家进行委托评估。

(二)标的2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在报名参加的土地评估机构中抽签1家进行委托评估。

四、参加抽签的土地评估机构要求

(一)2024年度在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执业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

(二)有意承担上述土地评估项目的土地评估机构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土地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公开抽签。

五、抽签时间、地点

(一)抽签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10:00

(二)抽签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地罗小区14排8号)

六、评估费支付标准

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办法》有关规定支付土地评估费。

七、注意事项

(一)上述评估标的进行整体抽签。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从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抽签活动的土地评估机构中公开抽签三家土地评估机构承担上述评估标的的地价评估事宜。 

(三)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四)未派员按时参加现场抽签的土地评估机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承担评估项目资格。

(五)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2024年6月27日下午下班前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人: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联系电话:0778-*******

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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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地价格 土地评估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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