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度假区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行及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度假区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行及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定)》(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采〔20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度假区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行及管理服务,现将该项工作购买服务计划编制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假区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行及管理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

三、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0604 废弃物鉴别和处理服务

五、 资金预算

度假区管委会预算安排的度假区2024年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行及管理经费中列支*****.00元。

六、 购买内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2024年度假区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行及管理服务,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运行、管理、维护。同时将收集的有害垃圾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正式价格标准批复》(昆发改价格〔2019〕290号)标准交由第三方进行规范处置。采购内容包含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行、管理和处置等全部费用。

七、 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活动服务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项目总额未达到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事项,拟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池度假分局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手册》开展采购。

九、 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防治有害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加强对有害垃圾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有害垃圾暂存库预约分类清运,加强有害垃圾储存及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等监督管理。按照《昆明市有害垃圾管理规范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印发度假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度垃分办〔2021〕1号)要求,度假区结合实际情况规范管理和运行有害垃圾暂存点,将有害垃圾按规范处置到位。

十、 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方式

杨瑞,0871-********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垃圾 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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