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2024年秋冬红火蚁防控统一行动工作项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恩平市2024年秋冬红火蚁防控统一行动工作项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恩财农〔2024〕44号)的文件通知要求,我市计划安排34万元,用于采购红火蚁防治药剂、服务,组织发生区开展红火蚁统一防控,开展疫情应急处置、监测普查、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一、项目名称
恩平市2024年秋冬红火蚁防控统一行动工作项目
二、项目目标
采购红火蚁防控药物,并建立红火蚁防控示范区1.14万亩次以上,开展红火蚁防控培训现场会1场以上。年度资金执行率100%,无资金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提升重大植物疫情防控能力,群众满意度8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采购和发放红火蚁防控药物。采购红火蚁防控药物,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药物发放到各镇(街)及相关市直单位,便于开展统一防控行动。
(二)红火蚁防控示范片。打造红火蚁防控示范片不少于1.14万亩次,项目区内红火蚁发生程度为轻发生水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85%以上。
(三)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开展红火蚁防控培训现场会1场以上。
四、申报主体资格条件要求
1、申报主体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申报主体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申报主体需明确相关的服务承诺。
4、前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处罚记录;
5、申报主体保留资格再审和后审的权利。
五、报名资料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服务单位名单。
(二)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几年曾开展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报价明细表。
六、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8日下午17时,逾期不接受申报。
七、遴选程序
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照公告需求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向恩平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使用档案袋封装)。资料邮寄或送达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恩城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人:李志强,联系电话:0750-*******)。
评审程序。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必要时增加实地考察环节,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情况,决定本项目的服务主体。
八、项目管理
(一)申报单位被定为项目服务单位后,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和资金安排,规范开展项目建设。
(二)建设总投入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九、其他事项
此次项目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与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
附件:恩平市2024年秋冬红火蚁防控统一行动工作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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