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春美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
卢春美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县思恩镇新建路72号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户主)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卢春美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大安路东五巷 | 批准拨用宅基地 | 土地:87.3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68.14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农宅字451*****020*****号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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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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