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春美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

卢春美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县思恩镇新建路72号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权利人(户主)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卢春美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大安路东五巷

批准拨用宅基地

土地:87.3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68.1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农宅字451*****020*****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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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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