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区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成本会计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宝鸡市市区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成本会计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C2024-012

项目名称:宝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共分四个包,每个包预算******.00元)

采购需求:宝鸡市市区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成本会计审核服务项目,分宝鸡市本级、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四个区域,分别采购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成本会计审核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取得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

方式:供应商凭CA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CA锁办理:CA公司客服电话:**********;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9-********;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咨询电话:0917-*******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及提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9点整(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全流程电子标模式及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在线上传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他所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开标当日供应商须确保全程在线进行磋商及最终报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财政部网站。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技术信息咨询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917-*******

2、采购中心联系人:汶老师 电话:0917-*******

3、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5*****677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

标签: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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