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综合保税区事务中心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磋商公告
宝鸡综合保税区事务中心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磋商公告
宝鸡综合保税区事务中心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7-03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D(2024)098FW
项目名称:宝鸡综合保税区事务中心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保安服务 | 宝鸡综合保税区事务中心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_标包1 | 1 | 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宝鸡综合保税区事务中心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综合保税区安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行业服务许可证》(省外企业需提供陕西省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证);
②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③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0.00元
时间:2024-07-03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获取方式:获取文件需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综合保税区事务中心
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00号联检大楼4楼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1201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晓蒙
联系方式:0917-*******
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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