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东方市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确保不出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违法开发情况,现就公开选聘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技术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东出让2024-18号(含地块一和地块二)宗地位于东方市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共3274.79平方米。其中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789.36平方米。
(二)东出让2024-26号(含地块一和地块二)宗地位于东方市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共4398.00平方米。其中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3010.47平方米。
(三)东出让2024-27号宗地位于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为2413.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选聘单位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三、服务内容
完成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行业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
(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总服务费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服务费控制价共计人民币36,000.00元。报名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服务费控制价,报价下浮率须在0-20%之间。
六、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技术人员配备表。
(二)报价函(须清楚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须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名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属于复印件的,报名时现场提供原件核验);受委托到现场报名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归还;谢绝联合报名;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
七、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评选小组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评选:
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的有效报价计算平均报价。通过资格审核且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
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不含)时,则以最低有效报价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不含)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
(二)选聘单位将评选结果报东方市资规局审议。
(三)东方市资规局将通过审议的选定结果在原发布公告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单位与选定的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大道23号环发楼四楼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东方中学对面)。
(三)联系人:梁女士,电话:0898-********。
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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