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9破10号关于广东霏碧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粤19破10号关于广东霏碧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广东霏碧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于2022年1月25日裁定受理广东霏碧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霏碧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于2022年3月28日指定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案号: (2022)粤19破10号】。
管理人现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霏碧公司破产财产进行专项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要被评估的破产财产基本情况
1、霏碧公司持有的关于东莞市神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3%股权,认缴出资额为86万元。可提供缴纳出资款凭证等资料。
2、霏碧公司持有的关于广义斯凯普智能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75%股权,认缴出资额为750万元。可提供缴纳出资款凭证等资料。
3、霏碧公司持有的3个有效商标,可提供图案等资料。
4、霏碧公司持有的1个名为《广义智能塑料回收自动化分选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财产,可提供软件登记号等信息。
二、报名条件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2、与霏碧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对管理人接管到的此批模具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评估出合理价格,以便管理人能够成功拍卖/变卖,以便最大程度的维护破产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
2.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拍卖/变卖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此批模具价格评估事项相关的其他要求。
(二)评估完成期限评估机构应合理评估专业胜任能力,委派具有破产评估经验的评估团队进行评估工作,并于接受委托之日起20日内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五、费用说明
参照《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第三十条“关于费用原则的规定”,评估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313号】的计算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最终以评估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评估费用包括评估机构为执行评估业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机构为执行评估业务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
费用支付时间: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在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2024年06月 26日前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111号民间金融大厦一号楼8楼03-09室
联 系人:何律师、王律师
联系电话:137*****266、139*****001
特此公告。
广东霏碧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 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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