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及二期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及二期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分别以佛发改投审〔2024〕2号、佛发改投审〔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佛山市三水区淼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区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标段名称 | 子项名称 | 项目规模 | 建安费估算价(万元) |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在产业园区中部新建一条横向主干道,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西起塘西大道,接顺现状永大路,东至丰明路,道路长约3.94km,设计时速60km/h。 |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一期) | 本项目包含丰泰路、永兴路、丰明路及永福路(一标)共四条市政道路,总长约2153米,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 |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济路工程(一期) | 起点接邦普地块东北角内部道路,终点至危化仓,道路全长约1026米,采用 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其中邦普地块东北角至永达东路段长约391米,宽度30m,永大东路至危化品仓库段约635米,分离式车道总宽度97m。 | 8019 |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20kV变电站配套线路工程 | 新建220千伏变电站配套线路,对邦普项目进行双回路变压供电,从邦普站至瑞丰站(220千伏)一回,邦普站至康乐站(220千伏)一回 | |||
小计 | ||||
标段名称 | 子项名称 | 项目规模 | 建安费估算价(万元) |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 | 新建8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约5702米。永福路工程(二期)、永济路工程(二期)、丰源路工程、丰顺路工程(一期)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永康路(一期)工程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永锦路工程(一期)、永润路工程(一期)、永盛路工程采用城市支路标准。 | 21,830 |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 | 新材料产业园区消防安全区、化工园区取水码头 | 新建1个消防安全区、配套2处取水码头 | 3,848 | |
事故废水应急池、雨水闸阀及管网 | 新建不少于*****立方米事故废水应急池、雨水闸阀及4.2公里收集管网 | 4,763 |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 | 包括河涌开挖、水闸土建、闸门及机电设备安装等,水闸规模为小型,闸孔数 2 孔,闸孔总净宽约 10 米 | 714 | ||
大塘镇新材料产业园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 | 850 | |||
化工园区专用停车场 | 新建占地约30亩的化工园区专用停车场 | 2,116 | ||
架空公共管廊工程 | 新建约10公里架空公共管廊 | 10,884 | ||
小计 |
2.3 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工程决算价编制及审核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31,916.47(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①初步设计阶段前期配合工作; 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及计量支付规则(如为公路工程))及编制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协助招标人完成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一期)、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济路工程(一期)两个子项目已委托“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范围); ③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相关规定(包括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等(如为公路工程))及有关经济条款; ④报价分析(包括不平衡报价调整、复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量偏差等问题); ⑤建立工程造价管理台帐,协助招标人将工程造价管理台帐信息录入工程管理系统(若有),协调及指导施工单位将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清单计量; ⑥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材料调差审核咨询服务; ⑦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⑧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如有); ⑨协助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 ⑩编制永大东路工程竣工决算,并协助配合其他工程的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若有); ?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2.提供同步预防咨询服务。 |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服务质量要求:造价咨询及同步预防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造价咨询企业)。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造价或市政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建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土木建筑专业)。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所在企业资质类别为“造价咨询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3年 12 月至2024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按否决投标处理。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造价合同建安费≥人民币5.5亿元的类似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1: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单个合同至少应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变更造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中任意三项(或以上)造价咨询工作。
注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
5.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①现场获取:投标人凭获取文件资料,前往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获取。
②线上获取:投标人将获取文件资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jzj_gz@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向投标人发放收款二维码及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登记完成后即可获得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邮件)。
③联系电话:0757-********-809,黄工。
④招标文件费每套 500 元(人民币),以现金或支付宝或微信形式收取,售后不退。
5.3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淼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 号 | 地 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系人: | 范工 | 联 系 人: | 陈工、黄工 |
电 话: | 0757-******** | 电 话: | 0757-********-803/809 |
传 真: | 0757-********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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