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食堂服务外包比选公告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食堂服务外包比选公告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职工食堂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3号三层。

三、参选人报名条件及须知

(一)基本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具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超过3年以上,服务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等单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既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不良记录。

(二)其他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从业业绩

(1)参选人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

(2)参选人近三年内有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等单位食堂经营经验;

(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有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等单位食堂管理经验。

2.团队实力

(1)团队构建合理,且岗位职责健全;

(2)投标人拟派厨师团队拥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团队的相关资格证书。

3.制度健全

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中,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规章制度,即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制度、采购制度、凉菜加工制作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

4.膳食质量

(1)三餐菜谱品种丰富,食物品种搭配科学,营养均衡;

(2)体现货真价实、质价相符原则。

5.供应保障,食材供应渠道正规、安全、可追溯,食材、食品储存合理规范。

(1)购买大宗物资必须为检验合格的食品包括:油(使用非转基因压榨油)、米、盐、酱油、醋、豆瓣等。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和保质期外的食品,鼓励米、油使用本地农副产品。

(2)采购鸡、鸭、兔、牛肉、猪肉、蔬菜等应是当天上市的鲜活农副产品(鸡、鸭、兔、牛肉、猪肉必须为检验合格的食品),采购渠道正规,不能使用过期冷冻食品。

(3)采购食品原辅料时需索证索票并建立台账。

6.安全保障

(1)参选人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做好安全操作、防火、防盗、安全用电,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意外,一切责任与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消防、电力和食品安全等),参选人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食物中毒,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3)严格执行《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参选人应配备经过培训的安全监督员,负责每天检查食堂电、水、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4)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7.卫生保洁

(1)厨房、餐厅的卫生、保洁规范,防鼠、蟑螂等“四害”措施合理,做到四无:无老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参选人自行负责所有就餐设施、设备及所有炊具、用具清洗消毒,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满足单位职工安全就餐需求。

(3)厨房间门窗勤关,杜绝有害昆虫进入,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4)食堂在加工食品时,做到生进熟出。生熟餐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5)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清洗、精洗过程严格分开。熟食餐具每天用餐后必须全部进行消毒(30分钟以上)。

8.服务承诺

(1)参选人必须保证按时供餐,因工作、会议原因错过正常供餐时间的,参选人要制定应急方案,保障就餐人员随到随吃。服从应急处置、大型活动、宴会招待和节假日餐饮安排,根据值班需要,开展送餐服务。

(2)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佩戴首饰和手饰,不化妆。

(3)有反映意见的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

(4)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经营活动不得转包。

(5)从业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就餐人员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躁、不烦、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任何争吵。

9. 加分项(若有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菜谱中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或团队中有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接受合同分包。

(四)参选人必须递交本次公告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基本资格材料和综合评审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和真实,并胶装成册。基本资格材料缺1项,或材料弄虚作假,视为不能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就失去下一步评审资格。

四、项目服务内容:

负责职工食堂管理与服务,提供工作餐,包括工作日和因工作需要的休息日、节假日的三餐及客餐供应,就餐区和加工区保洁,餐具日常清洗消毒,炊具、排风、消防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餐厨垃圾清运等。就餐形式为自助餐。

五、项目服务与管理要求:

1、本项目参选人中选后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务。

2、中选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餐饮行业颁发的各类专业工种证书,持证上岗,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中选人自行负责。

3、中选人应严格按《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要求和相关管理部门对餐饮行业的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环境、餐具和工作人员等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中选人必须按国家消防、治安等规定做好食堂工作,发生消防、治安事故的由中选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中选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法规和标准。严格管理食品来源,做好进货登记,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6、中选人必须按时供应工作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7、中选人的厨房员工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8、中选人对中心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9、中选人自行负责所有厨房员工工资以及按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办理的“五险一金”。

10、中选人在承包期间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文明食堂的健康教育宣传,张贴宣传标识和标语。

11、中选人负责中心职工所需的副食及其它物品供应,且必须货真价实,供应价格不得超过正常超市零售价。

12、中选人应主动配合做好餐费结算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若有举报或查实,将按照当月结算餐费总额的10%扣除,情节严重直接解除协议。

13、未尽事宜以双方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六、服务标准与验收要求:

1、中选人承包的职工食堂,须在局办公室的管理下进行,以服务为宗旨,增加花色品种,提高膳食质量,物美价廉,薄利多销,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2、局膳食委员会有权不定期对职工食堂饭菜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以及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工作餐满意率3次未达到85%及以上,有权解除协议。

七、服务期限及续签方式

1、本项目服务试用期为1 个月,合同期1年。

2、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服务期为2年,1年1签,结合中选人实际执行情况、职工满意度情况以及双方意愿等确定是否续签。

八、比选方式:

综合评分法。

九、材料报送要求:

1、竞标文件:请各参选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基本资质材料2份,响应材料4份、一正3副;需加盖章,胶装;资质材料和响应材料分别密封),

2、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25日15:00分;

3、比选时间:比选资质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将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比选人正式参加比选。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3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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