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1.本次采购共一个包,租赁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6891.39平方米,24元/月/平方米,用于有需求的单位使用。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根据采购人需求,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或续签合同)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保障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正常连续开展工作,同时保证服务的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白塔路16号隆安东方明珠南门商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张红伟 洛阳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技术(主任医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汪洋 河南科技大学 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斌 洛阳环峰资源有限公司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郭敏 洛阳市第一中医院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田全玲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经济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6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孝文大道交叉口科技大厦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孝文大道交叉口科技大厦
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联系方式:037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西街创新中心13楼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标签: 办公用房租赁 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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