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光缆终端盒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光缆终端盒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光缆终端盒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光缆终端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QDX-GZZXXJ*******),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光缆终端盒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及规格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 | 权重 | 备注 |
(不含税) | ||||||
(元) | ||||||
1 | 光纤终端盒-机架式-SC/UPC-12芯 | 光纤终端盒 | 套 | 45.2 | 6% | 可装配适配器 |
2 | 光纤终端盒-机架式-SC/UPC-24芯 | 套 | 47.46 | 3% | ||
3 | 光缆终端盒/GP49-12(方型) | 套 | 17.52 | 31% | 不可装配适配器 | |
4 | 光缆终端盒/GP49-24(方型) | 套 | 23.01 | 6% | ||
5 | 光缆终端盒/GP49-36(方型) | 套 | 30 | 1% | ||
6 | 光缆终端盒/GP49-48(方型) | 套 | 32 | 1% | ||
7 | 户外光缆终端盒-12芯 | 套 | 28.36 | 19% | 可装配适配器 | |
8 | 户外光缆终端盒-24芯 | 套 | 51.98 | 19% | ||
9 | 户外光缆终端盒-12芯(挂杆) | 套 | 30.17 | 9% | ||
10 | 户外光缆终端盒-24芯(挂杆) | 套 | 53.34 | 5% |
说明:
(1) 本项目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采购金额150万元(不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
(2) 交货时间及地点:
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采购订单之日起[7]日内送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仓库(江津仓库、万州仓库、涪陵仓库及重庆市内其他区域,具体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江津仓库地址:江津区珞璜镇工业园B区西部诚通物流园
万州仓库地址:重庆万州现代综合物流中心电信配送中心B2-6
涪陵仓库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工业园盘龙路3号
(3) 框架协议执行期限为:
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光缆终端盒]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光缆终端盒]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中选、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光缆终端盒]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光缆终端盒]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中选、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4)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5) 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分别成交相应的份额。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和预计成交金额如下:
排名 | 成交份额 | 预计成交金额(万元,不含税) |
第1名 | 60% | 90 |
第2名 | 40% | 60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单项限价,详见“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货物清单表,供应商任一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
(3)不接受代理商参加询价。
(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询价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
(6)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光缆终端盒业绩证明材料,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30万元;
注:
A、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B、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认定:
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询价小组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C、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D、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4年6月25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4年6月25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4年6月25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 。
2.4 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获取。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采购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递交。
4.2 应答文件递交
4.2.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00分。
4.2.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通过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并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进行采购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4.2.3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4.2.4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远程唱价。
(1)本次唱价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应答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供应商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供应商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5. 供应商注册
5.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五路189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3-********
电子邮件: liulc@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联 系 人:陈琴
电 话:182*****299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8.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6 月 19 日
标签: 光缆终端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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