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项目工程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项目工程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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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项目工程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DCG-2024-06-1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项目工程重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726483万元,招标人为黄岛区隐珠街
道大卢家疃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项目工程重新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项目工程重新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6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灵海路 5767
号大卢家疃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灵海路 5767
号大卢家疃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黄岛区隐珠街道大卢家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
,就其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项目工程重新采购(项目编号:ZDCG-
2024-06-
19)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磋商。
2.采购需求
包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内容
第一包 77.726483 77.726483
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地面铺装等,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
购内容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提供本次采购
所需服务(磋商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亲属类利益关系人为不同单位的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号下的招标
活动;
(3)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曾被本采购人以及本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解除过合同
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予采购;本次采购的供应商的法人(含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其法人(含负责人、管理人员)的亲属类利益关系人、以及供应商的控股
或参股人(控股或参股单位)曾被本采购人解除过供应商合同的供应商本次采
购不予采购;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曾被采购人以及本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列入
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予采购;供应商单位中有采购人单位负责人、单
位负责人的近亲属类利益关系人本次采购不予采购。
3.2信用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项目(□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黄岛区隐珠街道大卢家疃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上发布采购信息。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
3:30至16:00。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57号楼601-1室。
报名费:300元/套。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材料复印件1套(加
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
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
明);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6.响应文件的提交
6.1提交时间:2024年7月1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
6.2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
6.3提交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灵海路 5767
号大卢家疃三楼会议室。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磋商时间: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
7.2磋商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灵海路 5767
号大卢家疃三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黄岛区隐珠街道大卢家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黄岛区灵海路5767号
8.2代理机构: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57号楼601-1室
联系人:孙建宝
联系电话:13969660385
9.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岛区隐珠街道大卢家疃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黄岛区灵海路5767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57号楼601-1
联 系 人: 孙建宝
电 话: 13969660385
电子邮件: zdgc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人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投标人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
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采购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采购需求及说明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大卢家疃社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安装项目工程重新采购
2.施工地点:大卢家疃社区
3.招标限价:777264.83元
4.招标内容:该项目电动自行车车棚制作安装、充电桩安装等
(二)工期、质量目标、付款要求、质保期等
1.日历工期及质量要求:日历工期30天,质量验收要求合格。
2.价款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
合同价款的80%;施工档案资料等移交、交接完成后,按相关程序、规定要求提交竣工结算;甲
方委托第三方中介对提报结算进行审计,第三方中介审计结束后提交付款申请,15个工作日
内付款累计付款至审定值的95%。审计结束后中标人需根据审计值全额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
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财政拨付延期的情况,中标人确认采购
人无需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3.车棚质保期3年,充电桩质保期10年;质保金预留比率为最终工程价款审计值的5%,其中
的3%为车棚质保金、另外2%为充电桩质保金,各项质保金在各自的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和服务
问题后30日内无息付清。
4.履约保证金:
4.1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选项选(Ⅲ):Ⅰ、无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Ⅱ、须交纳合同履约保证
金,保证金金额: 元;Ⅲ、中标后在拟签订合同时约定。
4.2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至(采购人账户),截止交纳时间上选(Ⅲ):Ⅰ、须在报名截止前到
账;Ⅱ、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Ⅲ、中标后在拟签订合同时约定。不交纳或不按时
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无效。
★5.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由中标人自行出资采购提供并负责安装,且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专
用充电插座,安装前须先提供样品给采购人,提供的样品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安装;在电动自
行车充电桩的质保期内,充电桩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由中标人无条件全部承担。
(三)基本需求
★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
包;
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
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以下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对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5
(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招标人的权利、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及商务条件
(包括:交付/实施时间、地点和方式、釆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质量保证期等);
(2)招标文件中其他明确要求投标人响应必须对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3.中标方在项目实施时,各个施工工艺部位留存施工前影像资料、施工中影像资料、施工
后影像资料,影像资料上带拍摄日期。所有影像资料文件名改为“xxxx部位+xxxx年xx月xx日
+序号”格式,所有影像资料U盘存储,竣工验收后、结算审计前移交给甲方一份。
(四)其他要约及要求
★1.工程量的结算调整:工程结束后按实确认工程量,确认的工程量大于招标量时按招标量
结算,确认的工程量小于招标工程量时按确认量结算;如有甲方认定的工程量追加减签证单,
追加减部分纳入结算。
★2.价款的调整:
2.1因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2.1.1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执行已有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1.2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执
行或重新组价;
2.1.3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综合单价可由承
包人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经发包人批准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对于施工过程中变更增
加的材料价格,除发包方另外定价的材料以外,凡投标报价中有的材料价格仍按投标报价中
的材料价格,投标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报发包方认价,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及咨询单位签字
认可,计入结算。
2.2因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据其原有综合单价,
进行价款的调整。
2.3除工程设计变更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工程结算外,其它任何情况,如施
工工艺、施工机械、市场价格变化等任何情况,均不允许调整综合单价。
2.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
整;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2.5中标人不得以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尚未确认为由,停止、延误变更部分的施工;如发生,
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2.6上述费用经审计咨询单位签字认可后计入结算。
2.7 现场工程经济签证、发包人设计变更的,上述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3.合同签订中遇政策性调整是否调整:不调整。
★4.投标预算的各项清单中,按领取的招标控制价报告中各表格格式列项(包含计价方式)。
投标方在投标预算的单项组价中,综合单价上偏离值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清单项综合单价
的5%,若出现上偏离值高于5%,则在结算审计时由审计单位重新组价,并按新组价认定结算单
价,且新认定的结算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以上比对按招标控制价的计价方式
比对)。
(五)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
★(一)服务标准
1.整个项目内容实施过程达到行业规范规定要求;验收质量达到合格等级要求。
6
2.质量要求以及材料规格上杜绝出现负偏差的项目或主要材料:招标清单中:PC实心耐力
板的厚度、砼标号、所有铝合金型材、线缆(按国标规格)。以上约定的项目和材料如果在项目
管理中、验收中、结算审计中发现出现负偏差,则无条件罚扣出现负偏差的整体项目或整体材
料总价款的5%,且有影响到使用功能、有安全隐患、有影响到使用年限等情况时须无条件返工
或更换。
3.质量保修:发生质量维修需要时,乙方(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甲方的电话或书面通知后须
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逾期不到场甲方有权自行顾人进行维修,且花费的维修费用无条件从
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4.电动车充电桩技术要求
4.1输入电压直流 220-
240v,50HZ;支持过载保护,支持短路保护,支持漏电保护,支持过压保护,支持语音播放。
4.2支持触摸按键;支持故障提醒;支持断电记忆;支持通讯网络;支持用户实名(充值卡实
名制);支持充值实名(卡片实名、丢卡可补卡);支持消费详情(消费记录明细查询保留12个月)
;支持数据保留(能存储6--
12个月内的各种充电数据);支持退费功能(可预选时间充满自动退费、拔断自动退费);可以通
过刷卡、微信扫描开启充电方式。
4.3每组充电桩满足≥10 台电动车同时充电。
4.4充电桩各种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4.5充电桩通讯要求
4.5.1充电设施应能自动采集并保存每个处于非空闲状态端口的实时数据,并能使用物联
网或 WIFI无线网技术自动上传至运营管理系统。
4.5.2采集的实时数据应至少包含:日期、时间、充电端口的唯一性编号、充电电压、充电
电流、充电状态信息等。电压和电流的检测精度不应超过±0.5%(直流)或± 1.0%(交流)。
4.5.3充电设施每两秒应至少采集一次处于非空闲状态充电端口的数据,充电设施本地存
储容量应至少能保存1小时的数据量。充电设施每五分钟应至少上传一组数据至运营管理系统
,上传至运营管理系统的数据应至少保存12个月。
4.6其他说明
4.6.1充电桩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负责充电桩无故障运营至少12个月(质保至
少10 年),如为人为破坏时社区物业协助成交供应商处理。
4.6.2本项目设备及安装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并达到优良等级。响应
单位所投产品必须至少达到以上技术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外形及一些必须
说明的技术参数和功能。
4.6.3本次采购不接受在中国大陆境外生产的进口产品。
4.6.4供应商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
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技术规格及数量
(1)详见招标控制价清单。
(2)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安
7
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成交供应商工
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注: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采购人(盖章)
2024年6月19日
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行车 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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