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曾家镇五里社区8台电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重庆高新区曾家镇五里社区8台电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高新区曾家镇五里社区8台电梯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7月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GXQ24B***** 采购执行编号:1708-BC**********AG
项目名称:重庆高新区曾家镇五里社区8台电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6,889.16元
最高限价:1,366,889.16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重庆高新区曾家镇五里社区8台电梯改造工程 | 1,366,889.16元 | 1 | 项 | 轿厢壁使用304发纹不锈钢,轿厢空间高度≥2.3米,轿厢照明采用多组LED节能照明,轿厢后侧安装一根不锈钢扶手,达到美观与舒适的效果。其中轿厢地板需用大理石材料装修。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承建企业)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承建企业)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供应商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以上要求1的前提下,供应商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6月18日 至 2024年6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7月2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7月2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李旭
采购人电话:130*****35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中兴街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谢沛诘 马诗雨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沛诘 马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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