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2024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2024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2024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楼32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H2024HW037

2、项目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2024年度食堂日常消耗用品采购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捌拾肆万壹仟陆佰叁拾陆元整(¥******.00)。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结算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报价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年度配送项目,确定一家单位为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按采购方要求品种、数量配送至指定地点。

(2)各品种货物采用统一结算率报价,以预算单价为100%,报价不得超过100%。

(3)采购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某一品种的实际应付金额按照:“配送品种预算单价×交付数量×中标结算率”计算应付金额。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合同生效后的一年,若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能完成新一轮的日常消耗用品采购工作,则合同有效期顺延至新的日常消耗用品采购合同生效之日;各批次交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的7天内完成交货,定制货物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或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年 6月 2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楼325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以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费汇入以下账号,报名资料发至gaoxinzhuhai@126.com,联系人:代小姐(标书售卖),联系方式:0756-*******,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和报名费后 1 日内发出。购买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星园支行。

户 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 号:443*****04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7 月 10日 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3楼310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供应商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温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325

联系方式: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兴万

电 话:0756-*******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19 日

,北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日常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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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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