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生产用进口矿招标公告
2016年生产用进口矿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采购的2016年下半年生产用进口矿(PB粉、PB块、澳FMG混合粉、澳FMG超特粉)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1.项目名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2016年生产用进口矿(PB粉、PB块、澳FMG混合粉、澳FMG超特粉)
2.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品种包括PB粉、PB块、澳FMG混合粉、澳FMG超特粉。
3.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投标品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其他要求详见《进口矿供应商准入条件》,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1.2要求有同等规模及以上钢厂供货业绩。
3.1.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的优先。
3.1.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齐全且真实、有效,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复印件由受理单位留存,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3.2.1投标企业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网站下载)。
3.2.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对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对尚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件;如果不能提供上述2种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当地国税局相关机构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2.4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需提供相应认证证书。
3.2.5提供同等规模及以上钢厂任一招标品种供货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
3.2.6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4.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企业。报名供应商资质材料评审合格可参与投标。
5.潜在投标人报名规定
5.1本公告为2016年度进口矿多次采购的统一公告,投标企业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于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412室报名。
5.2定期组织评审,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6.附件说明
授权书格式、进口矿供应商准入条件具体内容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查询和下载。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412室
邮 编:114033
联系人: 龚佑发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采 购 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采购部
地 址: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
联 系 人:宋利平
电 话: ****-*******
传 真:****-*******
标签: 鞍钢 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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