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代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代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天长市城市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9日

目 录

第一章招标说明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小型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建设地址:天长市主城区

(二)项目概况: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12.09万元。工程量清单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三)施工现场条件:已具备。

(四)招标发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发包。

(五)投标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固定单价。

(七)服务期要求:1年(本项目需分阶段分批次实施,根据路灯安装情况,招标人适时下达进场施工指令,中标人48小时内必须进场施工)。

(八)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竣工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通过验收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三、本公告发布媒介:天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天长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s://www.tianchang.gov.cn/public/column/*********?type=4&action=list&nav=3)

四、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一)本招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本项目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投标人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析各项费用,报出本项目工程的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

(2)投标人(施工单位)所报的总报价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应价格,工程量清单应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及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成交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法律法规政策除外)。

(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项目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投标人需对清单中每项内容填写单价后汇总得出总价,该总价即为投标总报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材料、设备价格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市场实际价格综合考虑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补遗,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理性报价。

4、计价依据: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BJ26/T-206-2013);

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5)《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6)人工费调整按 158 元/工日;

7)税金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模式,按照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即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 号文件执行,增值税税率为9%;

8)截止 2024 年 5 月省、市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

5、材料价格及取费:

1)主要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参照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 2024 年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第4 期(不含税)天长市及滁州市本级部分的价格,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业主同意确定;

2)清单计价取费费率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规定执行。

(三)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提供的实施方案、设计文件及清单发包范围,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情况,充分理解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招标文件,正确估计市场行情。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性调整、施工环境和市场变化等影响项目造价的因素及其它经济风险,必须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

2、本次招标,投标函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并加盖印章。

3、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250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用,专家评审费用按实际发放为准);

4、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为中标人,中标人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以上费用;专家评审支付主体为招标人。

、合同价款和支付:

1、支付方式:

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审核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

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期(一年)满后付清(无息)。

2、结算价=中标价±工程变更造价×(1-让利幅度)±合理工程索赔-暂列金额。(让利幅度=(1-中标价/控制价)×100%,中标价和控制价均不含暂列金额及其他费)。

3、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六、联系方式:

1、 招标单位:天长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天长中学南大门对面

联 系 人:李军 联系电话:0550-*******

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B栋201

联 系 人:卢静 联系电话:0550-*******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施工方案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2、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单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3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元)。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如超过A值,最高投标限价×(1-J) +(暂列金额+其他项目费)×1.09×J(其中J= 10 %),则商务标作无效标处理。

(2)暂列金额和其他项目费(注:暂列金额、投标人其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动和调整,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本工程投标人其他项目费:2500.00元(招标代理费,此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项目结算时凭票据据实计入工程结算价款)。

4、时间安排


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24年6月19日

2

答疑材料

2024年6月24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并以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2024年6月25日17时前以通知投标人领取答疑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4

评标小组的组成

评标小组由专家评委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5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由采购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评标小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并登记;

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复印件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5、宣布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结果和其他主要内容;

6、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6月27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天长市天康大道天长中学南大门对面)四楼会议室

7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7日15时00分

地点: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天长市天康大道天长中学南大门对面)四楼会议室

8

投标人到场情况及方案

①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投标人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②若没有投标人参加投标,采购人将采取其他方式确定中标人。

9

招标代理费

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约定: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三、投标文件组成

1、资信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

③企业资质证书;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

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⑧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 商务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②投标函;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①投标人应提交一个密封袋,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于投标文件袋内。

②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③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

④投标文件名称: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2024年6月27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第三章 评标定标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商务标详细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签章齐全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2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含投标单价)

不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和最高单方限价

3

报价

(100分)

1、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报价为评审价:

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评审价90%的,投标报价得0分;

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价90% ,在此范围内,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90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分。

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上述评审价、评审价90%及其它报价得分所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3名。根据各投标人报价得分的高低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排序。

3、定标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3日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采购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1. 计价依据

1.1 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

1.2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下表执行:

项目名称

计费

基础

费率(%)

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

工程

市政

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修缮

工程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环境保护费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3.28

2.60

1.78

3.57

2.46

1.57

1.75

1

文明施工费

5.12

4.50

6.10

7.33

9.24

6.30

3.05

1.6

安全施工费

4.13

3.10

4.22

5.28

4.30

3.23

2.16

5.2

临时设施费

8.10

5.80

4.60

7.99

8.10

4.60

3.20

3.2

2. 工程造价确定

2.1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2 计税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2.3 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2.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实施方案

3.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实施方案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在天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天长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s://www.tianchang.gov.cn/public/column/*********?type=4&action=list&nav=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


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天长市城市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 。

2.工程地点: 天长市境内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

5.工程内容: 按建设单位要求。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方案及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施工内容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调整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伍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其他部门执 壹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承包人违反城管、环卫等有关管理的规定,被处以罚款的,由承包人承担。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甲方代表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3.5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保证金金额: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帐 号:

交纳时间:

期限: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无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施工组织设计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立即修改进度计划和采取赶工措施,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告上报监理、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发包人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1)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自理)。

(2)拖延工期违约金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对严重拖延工期(超期30天及其以上),经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可单方面中止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接到发包人中止施工合同7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退出施工现场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开始进行清算。同时承包人同意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包括变更施工许可证、盖章等),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另行约定。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

(2)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

双方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但工程主体部分所需的混凝土必须按规定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钢材首选马钢、南钢。如出现工程型号短缺,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才可采购。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预付款支付期限: 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不执行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不执行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不执行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最终以决算为准):

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审核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

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期(一年)满后付清(无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无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不执行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不执行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无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无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无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

(3)其他约定: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不执行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无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自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由发包人另行安排队伍进行修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将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事后出现漏水、漏电等情况,承包人应在12小时内修复 。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事后出现渗漏水情况,承包方应在12小时内修复。

承包人末及时维修或末在合理期限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末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承包人质保金时直接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使用单位的验收签字 。

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检测试验单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承包人无权自行委托检测单位。即便承包人自行选择了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发包人有权否定该检测报告,并要求承包人重新检测试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无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无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无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无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无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9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无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天长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天长市 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

③企业资质证书;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

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⑧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投标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 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9、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9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9项情形)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三、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十四、我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不是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三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二:商务标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或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6、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项目名称)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编制时间:

4)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天长市2024年主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天长市城市管理局

委托代理人:李军

联系电话:0550-*******

2024 年 6 月 19 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静

电 话:0550-*******

2024 年 6 月 19 日


标签: 背街小巷 路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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