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粮食局三才粮所经济适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比选公告

陵水县粮食局三才粮所经济适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比选公告

各参选单位:

陵水县粮食局三才粮所经济适用房工程建设单位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现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工作,现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8424.21㎡,总建筑面积*****㎡,拟建设7栋5层建筑,每栋由2个单元拼接而成,1梯2户,户数140户,没有地下室,共设停车位68个,其中每栋楼建筑面积1549㎡,容积率1.287,绿化率40%,建筑占地面积2149㎡,密度25.5%。项目共有A、B两种户型,其中A户型70套,套内面积80㎡,公摊面积8㎡,总面积88㎡,户型为3 室2 厅1卫1厨2阳台;B户型70套,套内面积59㎡,公摊面积6㎡,总面积65㎡,户型为2室2厅1卫1厨2阳台。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6.62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根据我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并配合我司完成相关审批手续。若本项目需经审计机关审计的,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应当进行整改。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且在参选单位注册。

3.参选单位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

五、工期要求

总工期30日历天,以我司提供竣工图纸、结算书等相关资料后,15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初稿,初稿后15日历天内出具终稿(最终以合同中签订的工期为准)。

六、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结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如乙方配合度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陵水城投公司微信公众号(陵水城投)上发布。

八、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陵水城投”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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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24日16:00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银行3楼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各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黄工,电话:0898-********

标签: 工程结算审核 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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