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教材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教材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四、项目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5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负责现场保管责任,可委托采购人协助保管,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1.6 中标人发往采购人的教材,须做到书、单相符,一包一单,清单上应注明订购号、书名、册书、价格,每单共计册数、合计金额及清单汇总。

2 . 服务要求

2.1保证采购人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费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要求所有计划内教材报单后一周内回告,除不可抗力外,每年春、秋季教材开学前一周(按照采购人校历规定的学生报到时间)到书率达到90%及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急购、零购教材三天内回告,无特殊情况10天之内到书。

2.2中标人提供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的合法出版物(含所附光盘),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如供书中发现盗版教材,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无需支付本采购项目的全部书款,此外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2.3因招生或转专业等原因造成教材多余或不足,中标人应负责当季所订教材的无条件退货或追订。负责所送教材中的误差、残损、印刷质量(缺页、错页)等问题的清退调换。教材实行零库存,中标人应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当季多余订购教材的退书,退还教材的价格和折扣与中标折扣一致(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按发行原价),其间产生的物流或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4每学期订书前一个月中标人提供优秀出版社教材征订目录,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等。中标人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能协助学院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2.5鉴于采购人学院教学水平评估的需要,学院将加大力度征订各级各类优秀教材。中标人不得以出版社或折扣等任何理由要求学院调换或退回已分发的教材征订单。否则学院有权拒绝分发给中标人其后的教材征订单。

2.6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清单为教材参考清单,随着采购人学院专业建设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教材的选择会有变化,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品种调整和科目、数量调整,中标人须具有临时增减教材并迅速供应教材入库的能力。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要按学院实际所需教材供货,除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按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执行结算以外,其他教材均按中标折扣率结算。

2.7采购人只提供采购内容,教材发放表,班级学生名单。中标人承担与教材采购相关的搬运、保管、发放、清理、价格与数量核对等工作及教材损耗。

2.8教材采购只能是中标人,不得将教材采购转让或分包,一经查实,拒绝验收,此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照中标合同价的30%支付违约金。

2.9每学期由中标人负责准确及时向采购人学生发放教材,并代发讲义和作业本。教材发放期间,为保证教材发放准确及时,中标人应安排至少6名公司正式熟练的工作人员来校发放教材,所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且所派出人员均为中标人正式员工。中标人须安排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学校进行对接,全程负责教材入库、保管、发放、调换、清退等日常管理与服务,确保教材发放无误,直到每学期全部计划 内教材发放结束。中标人负责整个教材发放过程,要负责清点教材清单和数量,负责收回班级代表对教材数量和班级名单的确认签字。教材发放完毕后,中标人负责将剩余教材清退。投标人提供拟派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教材发放人员)名单、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标人负责教材发放等工作。中标人根据班级代表对教材数量和班级名单的确认签字,所有教材发放过程单据原件应交采购人存档,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根据学生已确认的教材领用清单进行收费,同时作为支付中标人教材款的依据。因中标人发放教材中的错误等,导致少收或漏收学生教材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统一补收学生教材费。因核对学生教材领用错误多收学生的教材费,经学生纸质申请,采购方相关负责人核实后,中标人应负责退回多收教材费,并给予学生多收金额的2倍赔偿。

2.10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目录提供、教材送货、退换、清单、到货率、到货时间、补缺等)。

2.11因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采购人自身遭受损失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中标人应当协助采购人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采购人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中标人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12投标人须承诺退货或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验收标准

3.1 本项目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

3.2教材入库验收通过出版社供货清单、教材外观、纸张及印刷效果判断教材是否为正版教材。

3.3中标人提供的教材必须是采购人预定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的合法出版物,并能提供出库清单、发票原件、出版社发行授权书、出版社教材质量证明书等。一旦发现盗版教材,由中标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4中标人发送的整包教材必须保持出版社出库原包装(打捆带、外包装、货签、封签、收发货单位名称等均不得涂改、更换或重新包装、打捆),每包教材必须标识清楚并附详细准确的送书清单一式三份。中标人提供的教材数量、金额、质量以双方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情况为准。

3.5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6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所送教材出现差错或质量问题(缺页、倒装、破损等),中标人负责无条件退换;因中标人提供数据不标准造成的重订,或不符合采购人学院要求的教材,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退书。

3.7采购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将在3天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8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售后服务

4.1中标人须对于少量由于订购信息不全(或不准确)造成采购人错订书,无条件予以退书,退书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2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一年或以上质保承诺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质保期内,在接到用户的退、换通知后,要求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征得采购人同意。

4.3质保期分批计算,从该批次书本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上门服务所产生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报价形式

本项目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80.00%(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按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为综合折扣率,教材最终结算金额(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除外)=图书实洋×数量(图书实洋=图书码洋×中标折扣率)。(例如:某本书码洋为30元,投标折扣率为80%,则该本书的实洋为30*80%=24元)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计划分批交货,预计第一批送货时间2024年秋季教材应在在2024年下学期开学前按采购人指定时间;第二批送货时间2025年春季教材应在2025年上学期开学前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全部入学院教材库;临时追加的急用教材中标人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之内到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教材应按院部、年级、专业,分批、分类按指定地点入库摆放。中标人对每批教材应在外包装上明显标记发货数据,把配有教材明细单交给采购人,对所有教材均须按采购人报订单要求的年级专业分门别类、清点数量后送到指定库房并上架,必要时根据学校需要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教材入库操作。

1.3 交货方式:进行分批验收。到库由采购人教务处进行初验收,中标人须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根据教材出版发行时间,分期、分批及时将教材送至指定地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并负责完成教材发放等工作,中标人自行承担其间所有费用。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2付款方式:除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按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执行结算以外,其他教材以实际使用数量的中标折扣按实结算。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教材在验收、发放、补订、退订等工作完成后按照采购合同分别在2024年12月、2025年6月,根据实际使用教材数量及码洋的中标折扣率,按学期支付教材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说明:当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折扣)相同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校目前专业结构特点,优先选择具有高等教育出版社在湖南省的代理经销单位(含二级授权),具有人民邮电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在湖南省直接授权的经销单位。数量多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以符合学校教学服务需求的售后服务方案优劣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中其它地方有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的规定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二、相关标准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三、项目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计划分批交货,预计第一批送货时间2024年秋季教材应在在2024年下学期开学前按采购人指定时间;第二批送货时间2025年春季教材应在2025年上学期开学前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全部入学院教材库;临时追加的急用教材中标人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之内到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教材应按院部、年级、专业,分批、分类按指定地点入库摆放。中标人对每批教材应在外包装上明显标记发货数据,把配有教材明细单交给采购人,对所有教材均须按采购人报订单要求的年级专业分门别类、清点数量后送到指定库房并上架,必要时根据学校需要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教材入库操作。

1.3 交货方式:进行分批验收。到库由采购人教务处进行初验收,中标人须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根据教材出版发行时间,分期、分批及时将教材送至指定地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并负责完成教材发放等工作,中标人自行承担其间所有费用。

五、服务标准

2 . 服务要求

2.1保证采购人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费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要求所有计划内教材报单后一周内回告,除不可抗力外,每年春、秋季教材开学前一周(按照采购人校历规定的学生报到时间)到书率达到90%及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急购、零购教材三天内回告,无特殊情况10天之内到书。

2.2中标人提供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的合法出版物(含所附光盘),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如供书中发现盗版教材,引起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无需支付本采购项目的全部书款,此外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2.3因招生或转专业等原因造成教材多余或不足,中标人应负责当季所订教材的无条件退货或追订。负责所送教材中的误差、残损、印刷质量(缺页、错页)等问题的清退调换。教材实行零库存,中标人应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当季多余订购教材的退书,退还教材的价格和折扣与中标折扣一致(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按发行原价),其间产生的物流或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4每学期订书前一个月中标人提供优秀出版社教材征订目录,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等。中标人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能协助学院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2.5鉴于采购人学院教学水平评估的需要,学院将加大力度征订各级各类优秀教材。中标人不得以出版社或折扣等任何理由要求学院调换或退回已分发的教材征订单。否则学院有权拒绝分发给中标人其后的教材征订单。

2.6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清单为教材参考清单,随着采购人学院专业建设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教材的选择会有变化,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品种调整和科目、数量调整,中标人须具有临时增减教材并迅速供应教材入库的能力。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要按学院实际所需教材供货,除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按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执行结算以外,其他教材均按中标折扣率结算。

2.7采购人只提供采购内容,教材发放表,班级学生名单。中标人承担与教材采购相关的搬运、保管、发放、清理、价格与数量核对等工作及教材损耗。

2.8教材采购只能是中标人,不得将教材采购转让或分包,一经查实,拒绝验收,此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照中标合同价的30%支付违约金。

2.9每学期由中标人负责准确及时向采购人学生发放教材,并代发讲义和作业本。教材发放期间,为保证教材发放准确及时,中标人应安排至少6名公司正式熟练的工作人员来校发放教材,所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且所派出人员均为中标人正式员工。中标人须安排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学校进行对接,全程负责教材入库、保管、发放、调换、清退等日常管理与服务,确保教材发放无误,直到每学期全部计划 内教材发放结束。中标人负责整个教材发放过程,要负责清点教材清单和数量,负责收回班级代表对教材数量和班级名单的确认签字。教材发放完毕后,中标人负责将剩余教材清退。投标人提供拟派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教材发放人员)名单、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标人负责教材发放等工作。中标人根据班级代表对教材数量和班级名单的确认签字,所有教材发放过程单据原件应交采购人存档,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根据学生已确认的教材领用清单进行收费,同时作为支付中标人教材款的依据。因中标人发放教材中的错误等,导致少收或漏收学生教材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统一补收学生教材费。因核对学生教材领用错误多收学生的教材费,经学生纸质申请,采购方相关负责人核实后,中标人应负责退回多收教材费,并给予学生多收金额的2倍赔偿。

2.10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目录提供、教材送货、退换、清单、到货率、到货时间、补缺等)。

2.11因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采购人自身遭受损失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要求中标人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中标人应当协助采购人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采购人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中标人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12投标人须承诺退货或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验收标准

3、验收标准

3.1 本项目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

3.2教材入库验收通过出版社供货清单、教材外观、纸张及印刷效果判断教材是否为正版教材。

3.3中标人提供的教材必须是采购人预定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的合法出版物,并能提供出库清单、发票原件、出版社发行授权书、出版社教材质量证明书等。一旦发现盗版教材,由中标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4中标人发送的整包教材必须保持出版社出库原包装(打捆带、外包装、货签、封签、收发货单位名称等均不得涂改、更换或重新包装、打捆),每包教材必须标识清楚并附详细准确的送书清单一式三份。中标人提供的教材数量、金额、质量以双方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情况为准。

3.5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6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所送教材出现差错或质量问题(缺页、倒装、破损等),中标人负责无条件退换;因中标人提供数据不标准造成的重订,或不符合采购人学院要求的教材,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退书。

3.7采购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将在3天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8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计划分批交货,预计第一批送货时间2024年秋季教材应在在2024年下学期开学前按采购人指定时间;第二批送货时间2025年春季教材应在2025年上学期开学前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全部入学院教材库;临时追加的急用教材中标人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之内到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教材应按院部、年级、专业,分批、分类按指定地点入库摆放。中标人对每批教材应在外包装上明显标记发货数据,把配有教材明细单交给采购人,对所有教材均须按采购人报订单要求的年级专业分门别类、清点数量后送到指定库房并上架,必要时根据学校需要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教材入库操作。

1.3 交货方式:进行分批验收。到库由采购人教务处进行初验收,中标人须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根据教材出版发行时间,分期、分批及时将教材送至指定地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并负责完成教材发放等工作,中标人自行承担其间所有费用。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2付款方式:除高校思想政治课教材按政策文件规定的教材发行原价执行结算以外,其他教材以实际使用数量的中标折扣按实结算。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教材在验收、发放、补订、退订等工作完成后按照采购合同分别在2024年12月、2025年6月,根据实际使用教材数量及码洋的中标折扣率,按学期支付教材款,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说明:当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折扣)相同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校目前专业结构特点,优先选择具有高等教育出版社在湖南省的代理经销单位(含二级授权),具有人民邮电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在湖南省直接授权的经销单位。数量多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以符合学校教学服务需求的售后服务方案优劣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中其它地方有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的规定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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