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DCS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DCS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比选方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2、参选人要求

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代理商需开具厂家授权证明。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供应商应向发包方委托的设计院提供设备相关技术参数,和提供技术支持,并对与此有关的施工图进行检查确认,配合土建施工中预埋件、预留管道等满足安装要求,确保后续施工顺利进行。

二、工期要求

1、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设备系统图及技术参数,供货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70天内,具体按项目部要求安排设备进场。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工期的履行,承担造成工程拖期的后果及经济赔偿。延期一天,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2000.00元/天。

2、请供应商自行与项目经理联系组织踏勘现场。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所属项目: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工程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矿山东路98号;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30*****337

四、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1、合同价款确定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实行固定总价,且不超甲方认质认价,工程量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不含税控制价57.52万元。供应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其中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垂直运输费、设备就位费、备品备件费、调试费、检测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现场安装保管费、增值税税费等全部所需费用。供应商需按自身情况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不低于1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并提供设备系统图及技术参数后,预付款支付合同额的20%,发货前支付合同额40%,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供货安装完成且运行性能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5%(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以验收调试合格满2年后,无息支付剩余5%质保金。

五、质量保证

1、设备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设备技术参数及运行要求应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设备整机自验收、调试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造成设备(包括外购件)配件损坏,由供应商负责无偿更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进行无偿赔付。

3、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每月电话回访、每季度到现场和用户联合巡检,及时对潜在的故障做出预防。在质保期结束前,应免费对设备进行 1 次回访并进行全面检修,并对发现的潜在问题免费解决。

2、应急维修服务:接到客户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电话反馈,对于不能电话解决的问题,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3、安装服务:在安装的过程中,供应商派人指导安装,负责设备的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确保安装质量。主动向需方有关技术人员提供关于正确使用设备的指导。在运输、调试过程中货物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4、培训计划:要求生产厂家向用户操作人员培训操作技能,现场免费培训操作人员 3-5 名,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培训。

七、设备选用与采购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发包方要求,供应商承担自行采购的进场所有材料设备检测费用,货物需报总承包单位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八、比选程序

1、参选人报名后比选前,需向甲方缴纳参选保证金0.5万元(公对公转账)或提供保函,缴纳凭证需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比选文件最后一页,本项目比选无问题后参选保证金在一个月内返还(不产生银行利息);若提供保函,保函原件比选时移交采购人保管,确定供应商30日内签订合同后退回。

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税号912*****598******R

地址及电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阳明工业示范基地0453-*******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光明支行082*****040******

注:若参选人在本公司履约合同有欠款,需公司财务部出具欠款证明,欠款金额高于本项目保证金金额,可抵顶参选保证金。

2、参选人参与比选。

参选人比选综合得分由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商务技术评分表组成,按综合评分确定采购参选人排名顺序。

3、确定合作单位

按比选排名顺序,第一名参选人确定为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供应单位。成交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接平台公司缴纳服务费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其中成交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成交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平台公司联系人马晓旭,联系电话135*****812

九、合同的签订

现场比选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成交人。成交人在比选后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报价承诺的内容与我公司签订《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凡是成交人合作商无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十、比选文件领取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8:30-17:00-2024年6月22日8:30-17:00;

报名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城投集团11层招投标部;

联系人:肖新利;

联系电话:136*****051

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内参选人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企业法人报名同时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后附模版),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有效。招投标部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比选报名表。报名时间外报名无效。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二、报价单要求

1、参选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比选文件(按目录编制要求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比选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比选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3、参选人在递送纸质版比选响应文件同时,应同步上报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版需加盖电子印章,参选人无电子印章的,可将盖章版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拷入U盘携至比选评选现场,交由主持人存档,参选文件的电子版应当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4、目录要求

4.1比选方案报价;

4.2授权委托书;

4.3比选承诺;

4.4营业执照;

4.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6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4.7履约文件——业绩;

4.8其它。

十三、比选作废条件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应做出比选作废的决定:

(一)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参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出现串通比选现象的;

(十一)参选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

(十三)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情形。。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供应商资格;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四)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要求更改比选文件和比选结果实质性内容;

(六)不诚信行为导致的废标、弃标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比选活动

比选活动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3:3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参选人的比选文件。

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国投集团106招采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资格

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结论

1

比选文件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参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3

比选承诺

供应商盖章有效

4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比选内容)

5

资格证书

DCS设备许可经销商,需提供设备厂家授权书并加盖设备厂家公章

6

其他资格条件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7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参选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参选公司全称,提供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有效。

是否通过评审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

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 容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基准分

得分

合同履约及业绩

企业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2021年-2023年);

参选时业绩合同原件需携带到现场,以便核查。

1、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类似业绩合同,每增加一本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2、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采购品类相同或同类合同,要求合同金额大于控制价总额。

5

技术标评审

技术优势

提供本项目产品技术优势说明及证明,资料详实并适合本工程项目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得0分。

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方案完整、详细、合理、科学的得4-6分,方案编制的一般得2-3分,方案编制不完整、详细、合理、科学的得1分,没有得0分。

6

质量保证方案

对所供货物产品提供质量保证方案(满分8分),方案包括:1.质量保证目标(2分)2.质量保证措施(2分)3.验收标准(2分)4.质量管理制度(2分)。

(1)以上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并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分;

(2)所提供的方案以上每小项每具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0.5分,该小项扣完为止。

8

售后服务方案

提供货物产品售后服务(满分8分),方案包括:1.售后服务联系方式(2分)2.售后服务人员安排(2分)3.售后服务承若(2分)4.服务响应时间,提供服务响应时间计划方案(2分)。

(1)以上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并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分;

(2)所提供的方案以上每小项每具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0.5分,该小项扣完为止。

8

供应商

报价

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提供设备系统图及技术参数后,预付款支付合同额的20%,发货前支付合同额40%,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供货安装完成且运行性能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5%(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以验收调试合格满2年后,无息支付剩余5%质保金。

比选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报价基准分(70分);其中评审基准价是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参选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70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DCS系统设备采购

供应商比选报价单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暂定)

不含税比选单价(元)

不含税比选总价(元)

备注厂家或品牌

1

DCS系统

1

总计

不含税控制价总额:大写:伍拾柒万伍仟贰佰元整 ; 小写:¥ ******.00 元

比选报价(不含税)总额: 元 ;比选报价税率 %

比选报价(含税)总额: 元。

备注:1、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若超出控制价,按照比选作废处理。

2、供应商必须满足项目对设备的要求,若因不满足要求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根据比选方案要求,结合自己企业产品自主上报。

4、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分散控制系统(简称DCS)技术规范书。

5、比选过程中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比。

6、分项报价表由参选单位自行填报。

分 项 报 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厂家或品牌

备注

合计

比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我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 项目供应商比选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比 选 承 诺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 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比选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比选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比选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我司承诺:

我司与贵司签订的《 合同》所涉及的发票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发票,若日后贵司发现或被有关部门查出该发票有任何不合规问题,完全由我司承担一切后果,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司负责赔偿。

特此承诺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年 月 日

牡丹江市投能源

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分散控制系统技术规范书

(DCS)

招标方:牡丹江市市投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


1总则

1.1 本规范书对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采用的分散控制系统(以下简称DCS)提出了技术方面和有关方面的要求。投标方应拿出投标公司最优的方案及最佳的配置,并且所投系统方案的硬件配置必须采用模块类型,具有当代国内最先进水平。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完整、先进、可靠、有良好运行业绩的DCS(供货数量为一套)。厂家有南京科远、浙江中控、和利时等厂家。

1.3 如果投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DCS满足了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表明。

1.4 所有文件、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

1.5 报价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1.6 只有招标人有权修改本规范书。经买卖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技术协议应作为DCS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7 投标人的报价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7.1 DCS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硬件、软件、服务和有关图纸资料。

1.7.2 DCS的详细说明,包括系统配置图及说明、子系统功能、系统结构、系统通讯、操作员接口、和其它系统接口、系统性能、系统接地要求等。

1.7.3电源配置图及DCS硬件系统的用电负荷。

1.7.4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系统性能的建议和替代方案。

1.7.5投标人所供DCS应包括硬件、软件、服务等的分项报价包括OPC服务协议及其软件。

1.7.6所提供的DCS系统在同类型电厂应用业绩清单,DCS所实现的功能和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用户的反馈意见。

2 工程概况

2.1 锅炉房概况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建设规模为1×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

本项目厂址位于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2 主设备型号及容量

2.2.1 锅炉型号:QXF168-1.6/130/70-M16,由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制造。

锅炉为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168MW。锅炉的主要参数如下:

锅炉额定热功率: 168MW

额定压力: 1.6MPa

额定出口水温: 130℃

额定入口水温: 70℃

额定循环水量 2408t/h

最小循环水量 1685.6t/h

锅炉设计热效率 91.65%

2.3 自然条件

综合气象资料以牡丹江市市气象台公布数据为准。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3 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

3.1质量标准

设计制造规范和标准:

本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或材料规格(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应为最新版本,即以招标人发出本DCS订单之日作为采用最新版本的截止日期。若发现本规范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指明。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中国电力行业标准

DLGJ116—93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美国防火协会(NFPA)

ANSI/NFPA 70 国家电气规范

ANSI/NFPA 8202 多燃烧器锅炉炉膛防内爆和外爆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

ANSI/IEEE 472 冲击电压承受能力导则(SWC)

ANSI/IEEE 488 可编程仪表的数字接口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IA)

美国仪器学会(ISA)

ISA IPTS 68 热电偶换算表

ISA RP55.1 数字处理计算机硬件测试

美国科学仪器制造商协会(SAMA)

SAMA PMS 22.1 仪表和控制系统的功能图表示法

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

ANSI/NEMA ICS4 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端子排

ANSI/NEMA ICS6 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外壳

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

UL 1413 电视用阴极射线管的防内爆

UL 44 橡胶导线、电缆的安全标准

除上述标准外,投标人所投DCS系统还应符合下列组织颁布的相关标准或与之其它国际组织相关标准:

IEC 国际电工学会

NEBB 美国国家环保局

AWS 美国焊接协会

ICEA 绝缘电缆工程师协会

NEC 美国国家电气标准

TCP/IP 网络通讯协议

投标人还可提出其他相当的替代标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如:

国电调[2002]138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4 技术要求及主要技术数据

4.1 总则

4.1.1 DCS应完成规范书规定的数据采集、控制和保护功能,以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锅炉安全、高效地运行。整个系统从功能上可包括以下子系统:数据采集系统(DAS)、模拟量控制系统(MCS)、顺序控制系统(SCS,包括锅炉吹灰控制系统等所有顺序控制)、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电气控制系统、燃料输送及储存控制系统、脱硫脱硝除尘控制系统等。DCS系统配置应按工艺系统划分,以减少系统内控制信号的交叉,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提高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率。

4.1.2 DCS由分散处理单元、数据通讯系统和人机接口组成。

4.1.3 DCS系统易于组态,易于使用,易于扩展。

4.1.4 DCS的设计采用完善、合理的冗余配置和诊断至模块级的自诊断功能,使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系统内任一组件发生故障,均不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

4.1.5 DCS的过程I/O及控制功能应按按工艺流程合理组态在各控制器内。系统设计应结合工艺及电气系统的特点,并遵循功能分散和物理分散的原则。系统集成商需在投标阶段提供控制器初步分配方案,并列表说明各分系统控制器数量,以及各控制器在DCS配置方案中的负荷裕度以及远程I/O控制器的安装位置。系统的参数、报警和自诊断功能集中在LCD上显示和在打印机上打印,控制系统在功能和物理上适当分散。

4.1.6 DCS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DCS内各存贮器的数据丢失。

4.1.7 整个DCS的可利用率至少为99.9%。

4.1.8 所提供的DCS设置有独立于I/O的硬接线方式连接的跳闸继电器接线回路,以确保停炉信号的发出。

4.1.8所提供的DCS在类似相同功能有成功应用业绩。

4.1.9投标人所提供的DCS结合电厂工艺系统以及电气系统的特点,按功能分散和物理分散的原则进行设计,是专用的控制系统。现阶段总点数为预估量,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随着工程设计进程和技术资料的逐渐完善,对超出I/O总量的部分按照当前合同价格每点数费用计费(增减10%以内的点数双方均在合同价格范围内)。招标人对过程I/O信号及控制要求的变化,投标人应及时响应招标人的要求而不发生费用问题。

4.1.10当采用功能子系统方式组态时,如保护子系统与模拟量调节子系统合用同一信号,该信号应首先进入保护子系统。

4.1.11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其质量标准一致,要求机柜尺寸、颜色、外型结构相同,其机柜颜色为(RAL7035、亚光)。所有机柜尺寸统一按照2200×800×600mm(高×宽×深)考虑,机柜内布置汇线槽。所有外部接线端子至少满足2.5mm2线芯截面的接线要求。

4.2 硬件要求

4.2.1 总则

4.2.1.1 系统硬件应采用有现场运行实绩的、先进可靠的使用以微控制器为基础的分散型的硬件。DCS各系统的硬件均使用统一的硬件。投标人承诺所供应的DCS硬件设备是供货时的成熟的主流模块类产品。

4.2.1.2 系统内所有模块均是固态电路,标准化、模块化和插入式结构。

4.2.1.3 模块的插拔有导轨和联锁,不会造成损坏或引起故障。模块的编址不受在机柜内的插槽位置所影响,而是在机柜内的任何插槽位置上都能执行其功能。

4.2.1.4 机柜内的控制器及I/O模块均能带电插拔而不损坏,且不影响系统其它模块正常工作。

4.2.1.5 模块的种类和尺寸规格,应尽量少,以减少备件的范围和费用支出。

4.2.1.6 如果有部分DCS模块、设备要求安装于现场,则其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及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恶劣的现场环境下正常工作。

4.2.2 控制器模块

4.2.2.1控制器模块的CPU应为工业控制级。分散处理单元内的控制器模块应各司其职(功能上应分离),锅炉、辅助系统控制器模块均应独立设置,同一个设备或子系统的控制应在一个控制器内完成,以提高系统可靠性。控制器模块应使用I/O处理系统采集的过程信息来完成模拟控制和数字控制。公用系统的设备控制应在不同的控制器中实现等。并能满足控制器模块最大负荷小于60%、平均负荷小于40%的要求。为了保证控制功能分散、危险分散,要求每台炉控制器的对数应不少于同类型炉常规DCS要求的数量。

4.2.2.2 控制器模块清晰地标明各元器件,并带有LED自诊断显示。

4.2.2.3 控制器模块若使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则有电池作数据存储的后备电源,电池的更换不影响模块的工作。

4.2.2.4 某一个控制器模块故障,不影响其它控制器模块的运行。此外,数据通讯总线故障时,控制器模块能继续运行。

4.2.2.5 对某一个控制器模块的切除,修改或恢复投运,均不影响其它控制器模块的运行。

4.2.2.6 所有的控制器模块均冗余配置,一旦某个工作的控制器模块发生故障,系统能自动地以无扰方式,快速切换至与其冗余的控制器模块,并在操作员站报警。当故障控制器修复后,系统自动进行状态拷贝并使其处于冗余运行方式。

4.2.2.7 冗余配置的控制器模块与系统均有冗余的接口,即均能接受系统对它们进行组态和组态修改。处于后备状态的控制器模块,能不断更新其自身获得的信息。

4.2.2.8投标人在其报价书内说明冗余控制器模块的切换时间和数据更新周期,并保证系统所有数据和功能不会因冗余切换而丢失或延迟。

4.2.2.9电源故障属系统的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受电,控制器模块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断电时,控制器模块能保存断电瞬间前的状态。

4.2.2.10投标人提供的控制控制器不仅满足本协议规定的负荷率指标,还充分考虑物理上和功能上的分散。

4.2.2.11各控制站设计计算负荷率小于40%。

4.2.3过程输入/输出(I/O)

4.2.3.1 I/O处理系统“智能化”,以减轻控制系统的处理负荷。I/O处理系统能完成扫描、数据整定、数字化输入和输出、线性化、热电偶冷端补偿、过程点质量判断、工程单位换算等功能。

4.2.3.2 所有的I/O模块都有标明I/O状态的LED指示和其它诊断显示,如模块电源指示等。

4.2.3.3 所有控制和保护回路的模拟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2次,所有控制和保护回路的数字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5次,事故顺序(SOE)输入信号的分辨率不大于1毫秒。为满足某些需要快速处理的控制回路要求,其模拟量输入信号达到每秒扫描4次,数字量输入信号达到每秒扫描10次。

4.2.3.4提供热电偶、热电阻及4~20mA信号的开路和短路以及输入信号超出工艺可能范围的检查功能,这一功能在每次扫描过程中完成。

4.2.3.5 所有接点输入模块都有防抖动滤波处理。如果输入接点信号在4毫秒之后仍抖动,模块不接受该接点信号。投标人详细说明采取了何种措施,来消除接点抖动的影响以及确保事故顺序信号输入的分辨率为1毫秒。I/O模块对现场接点的供电电压在24-48VDC范围。

4.2.3.6 DCS至控制回路的开关量输出信号采用继电器输出。DCS与执行机构等模拟量信号相连接时,采用单端接地原则,同时也采取隔离措施以免烧毁执行器。DCS与其他供货商提供的控制保护装置间信息交换采用I/O通道时,输出信号侧采取电隔离措施。DCS采取有效措施对I/O的过压、过流进行保护。

4.2.3.7 重要的I/O点冗余配置,并分别配置在不同通道板上,必要时分别配置在不同控制器的不同通道板上。

4.2.3.8控制器模块的电源故障不造成已累积的脉冲输入读数丢失。

4.2.3.9采用相应的手段,自动地和周期性地进行零漂和增益的校正。

4.2.3.10冗余输入的热电偶、热电阻、变送器、开关量接点信号的处理,由不同的I/O模块来完成。单个I/O模块的故障,不能引起任何设备的故障或跳闸。

4.2.3.11 4~20mA信号输入模块应能允许并满足输入端长期短路而不至损坏I/O通道及模块的要求。

4.2.3.12 数字量输入模块应具备消除现场开关及继电器接点漏电阻(20KΩ~120KΩ)产生的假信号问题,并能实现真假判别,防止DCS系统内的联锁和保护产生误动作。

4.2.3.13系统电源丧失时,执行机构保持失电前的位置,投标人在报价书中说明采取的措施。

4.2.3.14所有输入/输出模块,能满足ANSI/IEEE472“冲击电压承受能力试验导则(SWC)”的规定,在误加250V直流电压或交流峰—峰电压时,不损坏系统。

4.2.3.15每8个模拟量输入点至少有一个单独的A/D转换器,每一个模拟量输出点有一个单独的D/A转换器,每一路热电阻输入有单独的桥路。此外,所有的输入通道、输出通道及其工作电源,均互相隔离。

4.2.3.16在整个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内,DCS精确度满足如下要求,模拟量输入信号(高电平)±0.1%;模拟量输入信号(低电平)±0.2%;模拟量输出信号±0.25%。系统设计满足在六个月内不需手动校正而保证这三个精确度的要求。

4.2.3.17 I/O类型:

a)模拟量输入:

4~20mA信号(接地或不接地),最大输入阻抗为250Ω,系统提供4~20mA二线制变送器的直流24V电源。对1~5VDC或0~5VDC输入,输入阻抗必须是500kΩ或更大。

b)模拟量输出:

4~20mA,具有驱动回路阻抗大于600Ω的负载能力。负端接到隔离的信号地上。系统提供24VDC的回路电源。

c)数字量输入:

负端接至隔离地上,系统提供对现场输入接点的“查询”电压。“查询”电压为48V~120V。数字量输入一般为干触点信号,但对煤输送线等电子式接近开关需要DCS厂家提供24VDC电源和信号转换设备。

d)数字量输出:

数字量输出模块采用电隔离输出,隔离电压≥250V,能直接驱动任何中间继电器。投标人提供中间继电器、继电器柜及可靠的工作电源,中间继电器接点容量至少满足250VAC,3A 或220VDC,1A(有特殊要求的由用户方另外指定)。

e)热电阻(RTD)输入:

有直接接受三线制(不需变送器)的Cu50、Pt100以及其它特殊类型(分度号由招标人提供)热电阻的能力。

f)热电偶(T/C)输入:

能直接接受分度号为E、K、T、S型或其它特殊热电偶信号(不需变送器)。热电偶在整个工作段的线性化,在过程站内完成而不需通过数据通讯总线。

g)脉冲量输入:

每秒能接受6600个脉冲。

h)单块模拟量模块通道数不宜超过8点,开关量不宜超过16点。

4.2.3.18投标人对传感器及输入、输出信号的屏蔽提出建议,以满足其系统设计要求。

4.2.3.19投标人提供的模拟量、数字量和脉冲量通道满足本规范书规定的型式和数量要求。

4.2.3.20分散处理单元之间用于跳闸、重要的联锁和超驰控制的信号,直接采用硬接线,而不可通过数据通讯总线发送。此部分硬接线点属于DCS内部I/O点,其点数不在现场I/O数量范围内,投标方应在联络会上提出清单,由招标方认可。

4.2.3.21投标人除提供规定的现场输入输出通道外,还满足系统对输入输出信号的要求,如模拟量与数字量之间转换的检查点、冷端补偿、电源电压检测及各子系统之间的硬接线联接点。

4.2.3.23 现场I/O信号数量见附件(DCS点表):

注:

(1)总I/O数量不包括DCS内部的硬接线联系点(如MCS至DAS,MCS至SCS及FSSS至MCS和网络控制综合自动化系统等)。

(2) 若DCS系统I/O数量实际点数大于上述表格的10%,投标方有责任按招标的单价提供增加的I/O模块;若≤10%,投标方免费提供。

(3)在总I/O点数范围内,对不同类型模块数量的调整不引起商务价格的变化。

(4)上述表中I/O 点的数量为初步数量,供投标报价使用。

(5)上述点表发生变化时,招标方以标前澄清的方式通知投标方,以最后一次标前澄清为准。

4.2.3.24每个机柜内应至少提供该机柜I/O总量的20%做备用,12%的继电器做备用,每个机柜内应有10%I/O模块插槽余量。所有备用插槽应配置必要的硬件,如:背板、连接电缆、端子排等,保证今后插入模块就能投入运行。

4.2.3.2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方应承诺如果发生模块类型的变换(如DI模块换成AI模块),在不超过总量5%的前提下,不增加费用。

4.2.4外围设备

4.2.4.1记录打印机。

记录打印机是激光A3带微控制器的单色打印机,打印输出分辨率至少720DPI。安放在集控室内。

4.2.4.2 LCD和键盘

4.2.4.2.1 LCD显示器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24英寸,16:9,亚光黑色,点距0.248mm,亮度大于350 cd/m2,对比度350:1,响应时间25ms,16.7x106种色彩。分辨率至少为1920x1080@60Hz;投标方应提供当前主流显示器,并提供三种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4.2.4.2.2控制室内所有DCS操作员站LCD显示器应组态相同,可互为备用。

4.2.4.2.3选用光电鼠标作为光标定位装置。

4.2.4.2.4

一期DCS系统配置8台工作站,其中2台锅炉操作员站,1台公用系统(上煤)操作员站,1台脱硫脱硝站,1台电气操作员站,1台打印机,1台历史站安放在集控室内。1台工程师站,安放在电子设备间。上述配置为初步投标数量。

操作台及相关设备:

(1)投标方分别提供安放操作员站、工程师站、值长站设备、打印设备的操作台,操作台要求采用桌式结构,美观、大方、便于操作,且满足单元控制室整体布置的要求。操作台材质、外形、尺寸、厂家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并最终经招标方确认。具体数量暂按如下配置:

集控室操作台6面,尺寸:750x800x1000(高X宽X深)mm;

工程师站工程师台1面,尺寸:750x800x1000(高X宽X深)mm;

打印机台1面,尺寸:750x800x1000 (高X宽X深)mm

(2)对于招标方范围内的需安装在操作台上的设备,投标方予以配合开孔及安装工作。硬手操按钮布置于操作员站的桌面上,应便于操作,同时应带有安全防护罩以防误动。

4.2.4.3数据存储装置:

应提供各种数据存储装置存储系统及历史数据,即硬盘、光盘刻录机两种。所有磁盘驱动器均应带锁。

4.2.4.4投标人在系统中采用的交换机需配置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带光端接口。

4.2.5电源

4.2.5.1招标人提供二路交流220V±10%,50Hz±1Hz的单相电源。这二路电源中的一路来自不停电电源(UPS),另一路来自厂用电。两路电源在各自的电源装置内互为备用,自动切换。切换时间应满足DCS系统不断电要求,保证任何一路电源切换至另一路均不会导致系统的任一部分失电。投标方应负责完成本工程其它供货方配供与主机DCS硬件一体化的控制系统的统一配电。DCS电源柜内应留有10个以上的备用回路。

系统间配电及电源切换均由投标人负责,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2.5.2投标人提供DCS电源分配柜。

4.2.5.3投标人所供设备除能接受上述二路电源外,在各个机柜和站内配置相应的冗余电源切换装置和回路保护设备,并用这二路电源在机柜内馈电。投标人在技术协议附录D中附电源配置图。

4.2.5.4投标人提供机柜内的二套冗余直流电源。这二套直流电源的容量、电压能满足设备负载的要求。

4.2.5.5任一路电源故障都报警,二路冗余电源通过二极管切换回路耦合。在一路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另一路,以保证任何一路电源的故障均不会导致系统的任一部分失电。

4.2.5.6电子装置机柜内的馈电应分散配置,以获取最高可靠性,对I/O模块、控制器模块、通讯模块和变送器等应提供冗余的电源。

4.2.5.7接受变送器输入信号的模拟量输入通道,能承受输入端子完全的短路,并不影响其它输入通道,否则,有单独的熔断器进行保护。

4.2.5.8每一路变送器的供电回路中有单独的熔断器,熔断器开断时报警。在机柜内,熔断器的更换很方便,不需先拆下或拔除任何其它组件。

4.2.5.9无论是4~20mA输出还是脉冲信号输出,都有过负荷保护措施。此外,在系统机柜内为每一被控设备提供维护所需的电隔离手段。任一控制设备的电源被拆除,均报警,并将受此影响的控制回路切至手动。

4.2.5.10每一数字量输入、输出通道板都有单独的熔断器或采取其它相应的保护措施。

4.2.5.11 DCS总接地应能直接单点接到电厂电气接地网上。招标方不接受需设单独接地网或必需多点接地的DCS。投标方提供的DCS系统应在单点接地时可靠工作。各电子机柜中应设有独立的安全地、信号参考地、屏蔽地及相应接地铜排。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欧姆,并应有接地电阻测试报告。DCS系统内所有电子装置/机柜之间的接地互连电缆和铜排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将所有接地电缆接至总汇流铜排。投标方将所有接地电缆接至总汇流铜排,实现单点接至电气接地网上,总汇流铜排由投标方负责配供。

4.2.5.12 DCS控制机柜将直接安装在槽钢底座上,如投标方要求在机柜和底座之间铺设绝缘材料,所有绝缘材料(包括绝缘螺栓、螺帽)均应由投标方供货,并提供详细的安装指导说明。

4.2.5.13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对DCS的接地和供电进行详细的说明。

4.2.5.14 DCS应提供机柜电源监视,并在DCS中报警和历史记录。

4.2.6环境

4.2.6.1系统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都很大的现场环境中连续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

4.2.6.2系统设计采用各种抗噪声技术、包括光电隔离、高共模抑制比、合理的接地和屏蔽。

4.2.6.3在距电子设备1.2米以外发出的工作频率达470MHz、功率输出达5W的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4.2.6.4系统能在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10~95%(不结露)的环境中连续运行。现场I/O站(包括中间继电器等)应能充分适应安装地点的温度(锅炉炉顶-15℃~70℃,其他地点-15℃~60℃)、湿度(10~95%,不结露)、粉尘、振动(40~50Hz)、冲击等,现场的恶劣环境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

4.2.6.5电子装置机柜和接线

4.2.6.6电子装置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不小于IP54,室外(包括远程I/O站)应为IP56。机柜外形、色标、机柜锁等应统一,并由招标方、业主确定,具体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4.2.6.7机柜门有导电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射频干扰(RFI)能力。柜门上不装设任何系统部件。

4.2.6.8机柜的设计满足电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

4.2.6.9对需散热的电源装置,提供排气风扇和内部循环风扇。

4.2.6.10装有风扇的机柜均提供易于更换的空气过滤器。

4.2.6.11所有进入机柜现场电缆应接线至单独的端子排,不应直接接至I/O卡上。机柜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顶150mm以下,相邻端子排中心间距不少于200mm。

4.2.6.12机柜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标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

4.2.6.13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及接线槽均由“非燃烧”型材料制造。

4.2.6.14投标人提供的机柜、控制台以及其他设备之间互联的电缆(包括两端的接触件)由投标人提供,这些电缆符合IEEE防火标准。

4.2.6.15组件、控制器模块或I/O模块之间的连接避免手工接线。

4.2.6.16机柜内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人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

4.2.6.17端子排的设计考虑接地端子,以方便引线。

4.2.7系统扩展

4.2.7.1投标人提供下列备用余量,以供系统以后扩展需要:

—— 每个机柜内的每种类型I/O测点都有20%的备用量。

—— 每个机柜内有10%的模块插槽备用量。该备用插槽应配置必要的硬件,保证今后插入模块能投入运行。

—— 控制器站的控制器处理能力有40%余量,操作员站控制器处理能力有60%余量。

—— 控制器内部存贮器有50%余量,外部存贮器有60%余量。

——40%以上电源余量。电源分配柜应考虑15%的回路备用量。

——以太网通讯总线负荷率不大于20%,令牌网通讯总线负荷率不大于40%。

——在机柜空间允许的范围内提供12%的备用继电器,如不满足备用数量将实际数量在供货清单中列出。

以上参数都是按系统联调成功正式投运时的最终容量计算的百分比值。

4.2.7.2投标人提供计算并验证上述备用量的方法。

4.3软件要求

4.3.1投标人负责整个DCS系统的组态,并保证所供系统是采用统一的方式进行组态。

4.3.2投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满足本规范书要求的程序软件包,包括实时操作系统程序、应用程序及性能计算程序。以上程序为最新版本。

4.3.3所有的算法和系统整定参数驻存在各控制器模块的非易失性存储器内,执行时不需重新装载。

4.3.4提供C语言、PYTHON等高级编程语言以满足用户工程师开发应用软件的需要。

4.3.5模拟量控制的控制器模块完成所有指定任务的最大执行周期不超过250ms,开关量控制的控制器执行周期不超过100ms。

4.3.6对需快速处理的模拟和顺序控制回路,其处理能力分别为每125ms和50ms执行一次。

4.3.7模拟控制回路的组态,通过驻存在控制器模块中的各类逻辑块的联接,直接采用SAMA图方式进行,并用易于识别的工程名称加以标明。还可在工程师站上根据指令,以SAMA图形式打印出已完成的所有系统组态。

4.3.8在工程师工作站上能对系统组态进行修改。不论该系统是在线或离线均能对该系统的组态进行修改。

4.4人机接口

人机接口包括操作员站、工程师站。

4.4.1操作员站配置要求

1

CPU

Intel® Xeon? 3.5 GHz以上(核心数大于六核、缓存大于15MB)

2

硬盘

1TB(SATA、7200 Rpm)

3

内存

16GB(4x4GB,1866MHz DDR3),可扩充内容>=32GB

4

键盘

防水标准键盘

5

鼠标

光电式鼠标

6

网卡

2块工业级PCI 100M/1000M自适应配置以太网卡

7

操作系统

Windows 10 64 bit

8

光驱

DVD+/-RW

4.4.1.1操作员站的任务是在标准画面和用户组态画面上,汇集和显示有关的运行信息,供运行人员据此对运行工况进行监视和控制。

4.4.1.2操作员站的基本功能如下:

监视系统内每一个模拟量和数字量

显示并确认报警

显示操作指导

建立趋势画面并获得趋势信息

打印报表

控制驱动装置

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的选择

调整过程设定值和偏置等。

当系统局部发生故障时,操作员站自动弹出该系统画面。操作员站配有声卡,提供报警。

4.4.1.3投标方应提供5套全功能操作员站。操作员站与LCD显示器1:1配置,操作员控制台上布置操作员站,其电子部件安装在操作员站控制台内。其上可安装插入面板和硬接线紧急操作按钮、控制电源失电报警灯等。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操作员站的详细配置清单、技术指标(如总线、显卡、硬盘等等)。

4.4.1.4每一个操作员站都是冗余通讯总线上的一个站,且每个操作员站有独立的冗余通讯处理模块,分别与冗余的通讯总线相连。

4.4.1.5因操作员站的使用各有分工,相互之间只能查看不能操作,任何显示和控制功能不能在任一操作员站上完成。

4.4.1.6任何LCD画面均能在2秒(或更少)的时间内完全显示出来。所有显示的数据每秒更新一次。

4.4.1.7调用任一画面的击键次数,不多于三次。

4.4.1.8运行人员通过键盘或鼠标等手段发出的任何操作指令均在1秒或更短的时间内被执行。从运行人员发出操作指令到被执行完毕的确认信息在LCD上反映出来的时间在2.5秒内。对运行人员操作指令的执行和确认,不由于系统负载的改变而被延缓。

4.4.2工程师站

工程师站配置要求:

1

CPU

Intel® Xeon? 3.5 GHz以上(核心数大于六核、缓存大于15MB)

2

硬盘

1T(SATA、7200 Rpm)

3

内存

16GB(4x4GB,1866MHz DDR3),可扩充内容>=32GB

4

键盘

防水标准键盘

5

鼠标

光电式鼠标

6

网卡

2块工业级PCI 100M/1000M自适应配置以太网卡

7

操作系统

Windows 10 64 bit

8

光驱

DVD+/-RW

4.4.2.1本工程提供2套工程师站(其中一套用于历史数据站),用于程序开发、系统诊断、控制系统组态、数据库和画面的编辑及修改。还提供安放工程师站的工作台及工程师站的有关外设(如打印机等)。

4.4.2.2工程师站能调出任一已定义的系统显示画面。在工程师站上生成的任何显示画面和趋势图等,均能通过通讯总线加载到操作员站。

4.4.2.3工程师站能通过通讯总线,既可调出系统内任一分散处理单元(DPU)的系统组态信息和有关数据,还可使招标人人员将组态数据从工程师站上下载到各分散处理单元和操作员站。此外,当重新组态的数据被确认后,系统能自动地刷新其内存。

4.4.2.4工程师站包括站用控制器、图形控制器及能容纳系统内所有数据库、各种显示和组态程序所需的主存贮器和外存设备。还提供系统趋势显示所需的历史趋势缓冲器。

4.4.2.5工程师站设置软件保护密码,以防一般人员擅自改变控制策略、应用程序和系统数据库。

4.4.2.6提供支撑工程师站的所有辅助设备。

4.5数据通讯系统

4.5.1数据通讯系统将各分散处理单元、输入/输出处理系统及人机接口和系统外设联接起来,以保证可靠和高效的系统通讯。

4.5.2连接到数据通讯系统上的任一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不导致通讯系统瘫痪或影响其他联网系统和设备的工作。通讯总线的故障不应引起跳闸或使DPU不能工作。

4.5.3所提供的通讯总线是冗余的(包括冗余通讯总线接口模块)。冗余的数据通讯总线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工作。

4.5.4挂在数据通讯总线上的所有站,都能接受数据通讯总线上的数据,并可向数据总线上发送数据。

4.5.5数据通讯系统的负载容量,在最繁忙的情况下,不超过20或40%,以便于系统的扩展。投标人提供计算和考核的办法。

4.5.6在系统稳定和扰动的工况下,数据总线的通讯速率保证运行人员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能在1秒或更短的时间里被执行。投标人确认其保证的响应时间,在所有运行工况下(包括在1秒内发生100个过程变量报警的工况下),均能实现。

4.5.7数据通讯协议包括CRC(循环冗余校验)、奇偶校验码等,以检测通讯误差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系统通讯的高度可靠性。能连续诊断并及时报警。

4.5.8提供标准通讯协议, 总线式传送,数据块长度为8字节, 传输介质为双绞线、每个I/O站的访问时间快于100ms。

4.5.9当数据通讯系统中出现某个差错时,系统能自动要求重发该数据,如经过多次补救无效,系统应自动采取安全措施,如切除故障设备,或切换至冗余的装置等。

4.5.10投标人说明及消除数据传送过程中的误差和干扰,以及数据通讯总线敷设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4.5.11数据通讯总线能防止外界损伤。

4.5.12 投标人提供所有DCS远程站至主厂房所需通讯用光纤产品及供电电源线, 电源线选型由投标人确定。

4.5.13 DCS通讯接口

4.5.13.1 DCS与电厂其它控制系统的通讯接口

DCS应具备与其他供货商供货的控制系统通讯的能力,系统的通讯接口应支持RS232C,RS485/422和以太网方式连接,使用TCP/IP、OPC、MODBUS/MODBUS PLUS、IEC*****-5-103、IEC*****-5-104等通讯协议。所有通讯接口应内置于分散处理单元(DPU),或作为一个独立的多功能网关挂在数据高速公路上。当接口用于过程监控需要双向通讯时,通讯接口应为冗余(包括冗余通讯接口模块),冗余的通讯接口在任何时候都应同时工作。其中的任一通讯接口故障不应对过程监控造成影响。

通过通讯接口接收到的所有数据应可在控制系统的任意位置获取,并且能在操作员站上进行显示、报表记录、趋势、报警。所有其它控制系统与DCS的数据通讯应可靠并具有快速响应/更新时间(当接口用于过程监控时,应<=1秒,其余应<=2秒)。

DCS通讯接口应监视并报告所连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除过程信息之外,DCS还应通过通讯接口获取与之相连的控制系统中的故障诊断信息。该诊断信息由其它微机控制系统中的标准故障自诊断程序产生。当所连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可通过操作员站上的信息得知相关工况。通讯接口本身应能提供计算和逻辑功能,并可向DCS的所有功能提供所需数据。其它控制系统与DCS接口的重要控制相关信号除采用通讯方式外,同时还应通过直接硬接线实现。

投标方应提供DCS与其它控制系统之间的标准接口,所有的通讯接口应冗余设置(包括接口有关的软硬件),投标方应全面负责接口协调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制订网络通讯接口方案、提供网络通讯软硬件(包括通讯电缆)、与其它控制系统供货商进行接口技术配合和协调、最终保证各通讯接口和控制功能的实现及时钟同步等。不管采用何种接口形式,投标方应保证不再发生额外费用。

4.5.13.2 与DCS进行通讯或相关的控制系统及装置如下,(最终接口数量及通讯或接口方式将在DCS联络会上确定):不限于此

脱硫脱硝控制系统

锅炉除尘PLC控制系统

气力输灰PLC控制系统

除尘除灰PLC控制系统

厂用MIS系统

4.5.13.3应采用DCS标准配置、安全可靠且有同类项应用业绩的进口网络交换机。网络交换机应采用双路直流供电。网络交换机应采用双路直流供电,模块化或卡轨式配置、无机械散热风扇。投标方所提供的通讯光纤采用单模,并负责所有光纤的熔接。

4.6数据采集系统(DAS)

4.6.1总则

4.6.1.1数据采集系统(DAS)连续采集和处理所有与锅炉系统有关的重要测点信号及设备状态信号,以便及时向操作人员提供有关的运行信息,实现锅炉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一旦锅炉系统发生任何异常工况,及时报警,提高系统的可利用率。

DAS提供有下列功能:

—— 显示:包括操作显示、成组显示、棒状图显示、报警显示等

—— 制表记录:包括定期记录、事故追忆记录、事故顺序(SOE)记录、跳闸一览记录等

—— 历史数据存储和检索

—— 性能计算

4.6.1.2 提供中文显示打印字库,不因采用中文而降低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它技术指标。

4.7模拟量控制系统(MCS)

4.7.1 基本要求

4.7.1.1 控制系统包括由微控制器构成的各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实现下文规定的对单元锅炉系统及辅机系统的调节控制。

4.7.1.2 控制系统满足锅炉系统安全启、停的要求。

4.7.1.3 控制系统划分为若干子系统,子系统设计遵守“独立完整”的原则,以保持数据通讯总线上信息交换量最少。

4.7.1.4 冗余组态的控制系统,在控制系统局部故障时,不引起系统的危急状态,并将这一影响限制到最小。

4.7.1.5 顺序控制系统和炉膛安全系统完全协调。

4.7.1.6 控制的基本方法是必须直接并快速地响应代表负荷或能量指令的前馈信号,并通过闭环反馈控制和其它先进策略,对该信号进行静态精确度和动态补偿的调整。

4.7.1.7 控制系统具有一切必要的手段,自动补偿及修正系统自身的瞬态响应及其它必需的调整和修正。

4.7.1.8 在自动控制范围内,控制系统能处于自动方式而不需任何性质的人工干预。

4.7.1.9 控制系统能调节控制装置以达到以下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控制设备实现性能要求的能力,不受到控制系统的限制。

4.8 顺序控制系统(SCS)

4.8.1 基本要求

4.8.1.1 SCS用于启动/停止下列子组项。一个子组项被定义为电厂的某个设备组,如一台送风机及其所有相关的设备(包括风机油泵、档板等)。

4.8.1.2 所设计的子组级程控进行自动顺序操作,目的是为了在锅炉系统启、停时减少操作人员的常规操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各子组项的启、停能独立进行。

4.8.1.3 对于每一个子组项及其相关设备,它们的状态、启动许可条件、操作顺序和运行方式,均在LCD显示出系统画面。

4.8.1.4 在手动顺序控制方式下,为操作员提供操作指导,这些操作指导以图形方式显示在LCD上,即按照顺序进行,可显示下一步被执行的程序步骤,并根据设备状态变化的反馈信号,在LCD上改变相应设备的颜色。

4.8.1.5 运行人员通过手动指令,必要时可对执行的顺序跳步,但这种运行方式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4.8.1.6 控制顺序中的每一步均通过从设备来的反馈信号或其它信号得以确认,每一步都监视预定的执行时间。

4.8.1.7 在自动顺序执行期间,出现任何故障或运行人员中断信号,使正在运行的程序中断并回到安全状态,使程序中断的故障或运行人员指令在LCD上显示,并由打印机打印出来。

当故障排除后,顺序控制在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启动。

4.8.1.8 运行人员可在LCD/键盘上操作每一个被控对象。手动操作有许可条件,以防运行人员误动作。

4.8.1.9 设备的联锁、保护指令具有最高优先级;手动指令则比自动指令优先。被控设备的“启动”、“停止”或“开”、“关” 指令互相闭锁,且使被控设备向安全方向动作。

4.8.1.10 保护和闭锁功能是经常有效的,设计成禁止由控制室运行人员人工切除。

4.8.1.11 SCS通过联锁、联跳和保护跳闸功能来保证被控对象的安全。锅炉系统的联锁及保护跳闸功能,包括紧急跳闸均采用硬接线连接。

4.8.1.12 用于保护的接点(过程驱动开关或其它开关接点)是“动合型”的,以免信号源失电或回路断电时,发生误动作(采用“断电跳闸”的重要保护除外)。

4.8.1.13 系统监视泵和风机马达的事故跳闸状态。

4.8.1.14 对成对的被控设备(如给水泵,凝结水泵等),控制系统的组态考虑采用不同的分散处理单元或控制组件(如二进制模块),以防系统故障时二个被控设备同时失去控制。

4.8.1.15 系统中的执行级使用可独立于逻辑控制处理单元的二进制控制模块。投标人在报价中详细说明其功能。

4.8.1.16 投标人设计满足上述要求的所有顺序控制,并且满足设备制造设备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

4.9 MFT系统

本项目要求DCS系统完成锅炉MFT功能,不单独设MFT控制系统硬件。具体MFT控制逻辑在技术联络会上确定。

4.10 OPC服务协议

系统配置OPC功能模块及服务协议,用于与外部系统(甲方)通信。

4.11其他要求:

4.11.1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4.11.1.1 备品备件

投标人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对主要设备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并接插兼容的替代品,其备品的供货期至少是设备验收后十年或该设备退出市场后5年(二者之中取时间长的一种)。当投标人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预先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投标人在报价书中除提供上述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外,还应包括随机提供一套“随机备品备件”。此项费用应包含在DCS总合同和报价中。随机备品备件应包括:控制器至少一块备件,每一种类的I/O模块,至少有一块模块,及其它调试试运期间必备的备品备件。

4.11.1.2 专用工具

投标人提供所有便于维修和安装DCS所使用的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专用测试设备

——专用工具、夹具、卡具

除专用工具外,投标人还向招标人提供一份推荐的维修测试人员必备的标准工具的清单。

4.11.2 清洁

控制系统盘、台、柜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4.11.3油漆

控制系统盘、台、柜设备等的油漆将满足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备及系统颜色在技术联络确定,需经过招标方确认。

4.11.4标志

在各个设备及装置框架居中位置应设置明显的铭牌,铭牌上应标出:

a)设备及装置名称;

b)主要性能参数

c)型号或标记;

d)制造日期或生产编号;

e)制造厂名

4.11.5包装

a)投标人应替设备选用一种高质量的涂层,从而为运输、贮存和运行提供一种防腐保护;

b)设备在包装前应清除一切内部杂物,包括所有内部和外部的磨料垢、铁锈、油脂、粉笔、蜡笔、油漆记号及其它有害的物质;

c)仪表、插件、模块等应单独包装、随装置发货,至现场后安装。

4.11.6 运输和贮存

a)设备运输前应彻底地干燥。

b)所有设备外表面应提供防护,以防止运输和储存期间的损坏、腐蚀和进入不相干的物质;

c)控制系统盘、台、柜设备应由10mm或更厚的木盘或合适的替代物保护,并用螺栓连接到底盘上;

d)贮存场地的环境条件应和安装地点类似,即室内设备应贮放室内,室外设备可在室外贮放。在要求预防凝结和潮湿的部位,应提供干燥剂,此干燥剂必须定期更换或烘干,并应予以注明。对某些特殊物品,投标人应提供贮存说明,并推荐长期贮存办法;

e)关于运输限度,长、宽、高及重量等应符合《铁路超限运输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过铁路运输界限规定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f)除上述有关包装、运输、贮存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内或制造商的相关标准要求,投标人有责任把这些标准要求提供给招标人。

5 供货范围

5.1一般要求

5.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分工界限,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应符合4的要求。

5.1.2 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规格、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需的部件及备品,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

5.1.3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推荐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供货文件中提供详细清单。

5.1.4 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清单。

5.1.5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及外购件清单。

5.1.6 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8。

5.2 工作范围及供货范围(由投标人填写全面)

5.2.1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5.2.1.1 投标人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5.2.1.1.1 按照锅炉系统运行要求、本DCS规范书的规定和相应的工业标准,配置一套完整的自动控制系统。

5.2.1.1.2 提供构成DCS所必需的全部硬件,包括机柜、自供设备之间联络电缆、通讯电缆以及全部外围及附属设备。

5.2.1.1.3 按照本规范书规定的全部功能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艺系统及说明,完成单元锅炉DCS(DAS、MCS、FSSS、SCS、ECS、空压机站、公用水泵等网络的全部应用软件的设计、组态、编程和调试。

5.2.1.1.4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负责按时发送DCS,并提供SAMA图(调节图和控制逻辑框图)。

5.2.1.1.5根据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必须的安装详图和安装指导。

5.2.1.1.6预制电缆的现场恢复、通电启动和调试服务,直到所供DCS能令人满意地控制系统运行,达到DCS的全部功能要求,并保证系统可利用率不低于99.9%。

5.2.1.1.7 根据本规范书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DCS优化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文件,使招标人能组态、编程、维护、修改和调试DCS。

5.2.1.1.8负责培训招标人的运行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使这些培训人员能熟练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DCS。

5.2.1.1.9 DCS总接地能直接接到电厂电气接地网上,DCS系统接地电阻的限值应能满足不大于1Ω的范围之内。投标人应提供DCS详细的接地方式及接地电阻定值要求(包括对电缆规范的要求)。

5.2.1.2 除了上述工作范围外,DCS供货商还要与其它供货商供应的控制系统和设备相协调,并提供DCS侧接口硬件,负责接口的技术归口,采用开放的通讯协议,以便于DCS与其它系统通讯。

5.2.2 招标人的工作范围

5.2.2.1 招标人将提供下列设备和服务:

5.2.2.1.1 所有的基础、地脚螺栓和灌浆。

5.2.2.1.2 所有现场接线、电缆敷设和由投标人提供的过程I/O端子柜与就地间的接线工作。

5.2.2.1.3 所有电动执行机构。

5.2.2.1.4 按投标人要求提供DCS接地和接地所需电缆。

5.2.2.1.5 P&ID图和过程I/O清单。

5.2.2.1.6 确认投标人提出的设计方案、SAMA图。

5.2.2.2 DCS设备现场装卸和安装所需的劳动力及服务。

5.3详细供货清单(投标人填写全面、清楚、详实)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式规范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四、专用工具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便于维修和安装DCS所使用的专用工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式规范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5.4随机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备品备件清单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5.5两年备品备件(含在总价内)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位

1

模拟量输入模块

2

热电偶输入模块

3

热电阻输入模块

4

模拟量输出模块

5

数字量输入模块

6

SOE模块

7

数字量输出模块

8

继电器板

9

脉冲输入模块

10

控制器

11

I/O底板

12

电源模块

13

内部通讯模块

14

网络交换机

15

中间继电器

16

通讯电缆、专用预制电缆(含专用电缆)

注:投标方应为招标方长期优惠提供所需备品备件。

随机备品备件和两年备品备件均计入总价。

1)随机备品备件:投标方根据设备在安装和调试期间,为了保证设备安装、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上有的无偿提供,清单上没有的,投标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以免造成缺件时发货和运输的麻烦。

2)投标方质保期产品质量保证:锅炉系统运行移交后2年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损坏的,由投标方无偿提供和免费维修更换;超出保质期的,投标方积极配合招标方解决设备出现的问题。

3)如果在设备运行期内,设备在任何时间内换型或停产,投标方提前通知招标方,让招标方有足够时间采购最后一批相关备品备件。

6技术服务

6.1.设计联络会议(DLM)

6.1.1 召开设计联络会议的目的是及时协调接口设计,妥善解决技术问题和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6.1.2 投标人可在其报价中对有关安排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安排将在合同签订前由招标人及投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6.1.3 招标人人员参加在投标人制造厂或以外地点召开的DLM所需的当地交通费和食宿及会议费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支付。

6.1.4 由于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共同关心的问题,有可能召开计划外的DLM,投标人负责筹办和参加这些会议,并支付所需费用。

6.1.5 在每次DLM之前7天,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6.1.6 每次DLM结束时,买卖双方签署会议纪要。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1.7 设计联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6.1.7.1 第一次DLM

时间:合同生效后确定

会期:待定

地点:待定

参加人数:待定

会议日程:这是一次工程启动会议,买卖双方通过磋商对下列内容进行讨论和决定:

· 工程进度里程碑

· 投标人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需招标人审查批准或向招标人传递信息的文件和图纸清单。该清单包括全部图纸、进度安排及为做好确认工作所必须的全部资料。并还包括执行合同规定的各个方面工作的详细记录。

· 买卖双方进行设计所需的互提技术资料的清单

· 投标人介绍DCS初步(基本)设计方案

· 买卖双方的设计界面

· 招标人应投标人的请求,解释已提供给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中有疑问的地方。

· 招标人审查和批准投标人提交的DCS初步(基本)设计方案。

· 讨论和确认投标人拟采用的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

· 审查和确认由投标人选定的有关DCS辅助设备和外围设备的分包商。

· 协调DCS与其它控制系统的接口。

6.1.7.2 第二次DLM

时间:第一次DLM商定

会期:待定

地点:中标单位(生产制造厂)所在地

参加人数:待定

会议日程:

· 招标人审查和批准I/O清单、硬件配置、主控制台布置并最后确认系统硬件的组成——硬件冻结。

· 讨论和确认调节框图以及顺序控制和保护逻辑图。确定端子排出线图及相关资料交接时间。

· DCS设计与其它系统设计之间接口的最终协调,如电缆连接的设计,单元控制室和电子设备室的土建设计等接口协调。

· 招标人最后审查和确认投标人的应用软件设计,即应用软件冻结。

· 投标人提供并解释有关DCS的工厂检查和验收测试的规程标准,进度、项目、步骤和方法。

· 讨论和解决双方设计中遗留的技术问题。

6.1.7.3 第三次DLM(根据需要而定)

时间:第二次DLM商定

会期:待定

地点:待定

参加人数:待定

会议日程:讨论解决前两次DLM遗留的技术问题。

6.2.工程服务

6.2.1 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指定一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人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系统设计、工程进度、制造确认、编程和技术服务、图纸文件、工厂和现场测试、编制文件、启动、投运和现场系统可利用率测试等工作。

6.2.2 工程设计

6.2.2.1 在设备和系统制造前,投标人将设备布置图、子系统说明书、功能控制及逻辑控制图提供给招标人审核批准,以保证所供系统和设备能符合合同文本的各项规定。

6.2.2.2 投标人应招标人需要,及时向设计院提交所有最终接口资料和图纸(硬件配置图,系统说明,接地说明,DCS电源配置图,按设计院要求格式提供I/O电缆清册,电气专业要求的端子排接线图),以便招标人能顺利开展其设计工作。

6.2.2.3 DCS系统完成现场投运后,投标人应按时向业主和用户至少提供三套反映在现场投运时作过修改的系统竣工图(包括电子版文件,图形文件应为AUTOCAD2000的文件格式)。

6.2.3 现场服务

6.2.3.1 按照合同及本文规定,在完成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投标人应派出常驻工程现场的专家,以提供满足现场各种要求的现场服务。

投标人派出的专家,在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和启动期间,负责监督和指导。

6.2.3.2 投标人派出的专家,还负责对招标人的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教会他们如何区分和安装设备,如何启动、操作及维护设备和系统。

6.2.3.3 投标人派出的现场专家应负责将DCS系统安全、可靠的投入运行和使用。在此之前的所有现场服务和相关工作应是免费的(应已包含在DCS中合同之内)。

6.2.3.4 投标人提供由其供应的设备和系统进行安装检查、软件调试、维护和启动所必需的专用测试设备和工具。

6.2.3.5 投标人现场服务时间限于完成本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的任务而定。即时间的长短以投标人能完成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任务来决定。派驻现场的专家其日程表按工作需要编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并且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均能提供现场服务。

6.2.3.6 投标人的专家在现场工作期间遵守现场工作的规定。

6.2.3.7 投标人自行支付所需交通、生活和其它各项费用,招标人仅为其提供便利和办公室。

6.2.3.8 投标人派住现场专家的工作期限,以本工程DCS正式投运、且DCS系统无其他隐患、遗漏和缺陷并经各方验收合格、签字通过为止。

7 数据和文件

7.1 总则

7.1.1 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必须完全符合所供的系统,并及时反映出目前工程设计进度,所有资料均装订,并标明修改的版本号和日期。

7.1.2 投标人保证所供文件和图纸完全能满足电厂安装、投运、正常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7.1.3 下面列出的所有文件,投标人同时提供6套给招标人,其中1套直接发给设计院,并向设计院提供有关资料的电子版(磁盘或光盘,其中图形文件以AUTOCAD 2000版本绘制,清单以EXCEL格式编制),此外,投标人还提供3套储有系统最终组态的光盘。

7.1.4 投标人负责协调并安排与其它承包商所供控制系统间的接口资料交换进度。

7.2 硬件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涉及所有系统部件的安装、运行、注意事项和维护方法的详细说明,此外还包括所购设备的完整设备表和详细指南。与设备表相对应的设备项目代号在所有相关图纸上表示出来,投标人根据要求提供其设备代号与市场上可买到的该设备型号间的参照表。

投标人至少提供下列手册和图纸:

a 系统硬件手册

b 系统操作手册

c 系统维护手册

d 系统组态手册

e 构成系统所有部件的原理图

f 内部布置图

g 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的外部连接图,图上有电缆编号和端子编号。

h 每面机柜、操作台的总布置图,这些图中标明各模块和组装件的编号,并包括正视图、后视图、开孔图、总尺寸及开门所需的净空距离。

i 所有控制和调整装置在维护时所需的校验曲线。

j 所有投标人外购设备手册

k DCS使用的一些特殊机械设备详图

l 安装步骤、包括装配细节、设备散热和设备重量等。

m 材料清册

n 所有外围设备的样本(包括LCD、键盘、打印机、硬考贝等)

7.3 软件资料

7.3.1 投标人提供足以使招标人能够进行检查和修改的所有系统程序和组态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打印出来的程序,并装订成册。

7.3.2 使用C,PYTHON等编程语言的系统站的支撑软件其至少有下列有关文件:

7.3.2.1 系统功能说明

这一文件采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每一个系统的功能,所有特定术语有定义,此外以配上一定的流程图或类似的描述。

7.3.2.2 一般软件资料

这一文件包括的所有与编程语言有关的指导和参考手册,特别是应用于采用了特殊计算机硬件的汇编语言,文件完整、清晰、能允许对现有的程序进行修改、增删以及编制新程序,其中还包括编程和调试的指导性资料。

7.3.2.3 编程指导材料

投标人提供用于各系统程序的源码说明,包括交互在程序中的注释,以便整个程序的理解,这一资料存放在磁带或硬盘内提供给招标人。

7.4 用户手册

投标人提供适合于用户工程师使用的、高质量的用户手册。这些手册既可用作教材,又可用作参考手册,内容至少包括;

·LCD和键盘用户手册

·图形手册

·试验、检查、故障检修的投运步骤

7.5 控制逻辑文件

投标人提供适合于没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控制工程师使用高质量文件。

控制逻辑文件清晰完整,并包括下列内容:

a 控制原理图的定义和说明,包括对每一张SAMA图和逻辑图所作的说明。

b 所有回路的SAMA图,在图上标出与之相关的联锁和许可条件所在逻辑图的对应编号和注释。

c 包含联锁和许可条件的逻辑图,图上标出与这相关的SAMA图的对应编号和注释。

d 辅机顺控(SCS)及FSSS逻辑框图

e 控制工程师的用户手册

——组态文件打印程序作为控制系统的一个功能提供给招标人。

7.6 I/O清单

投标人提供一份含有系统所有的过程输入、输出清单、该清单包括下列项目:输入/输出点说明、模块和插槽代号、设计编号、端子号、信号类型、故障状态、手动状态、电缆编号、报警限值、计算用途、记录/报表要求、显示格式和修改版本号等等。

8包装、装箱和仓储

8.1 投标人对每一件设备均严格执行原设备制造商推荐的维护建议,以确保设备的在装箱时完好如初。

8.2 投标人包装所有供货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以使设备免遭污染,机械损伤和性能下降。

8.2.1 设备制造完成后,若未及时包装的,须得到切实的防护,使之不受污损。

8.2.2 装运期间,设备的里里外外均保证清洁,并套上防水塑料薄膜。

8.2.3 所有设备均分别包装、装箱、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散失、损坏或被盗。

8.2.4 在包装箱外,除了外面通常贴有装箱清单外,箱内还有一张详细的装箱清单。

8.2.5 最后一层包装上清楚地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发货号及相应的设备安装位置。

8.2.6 大型重负载设备,其外包装上标明重量、重心和起吊点。

8.2.7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整套有关现场准备,装船和搬运的指导书。

10 培训

10.1 总则

10.1.1 对招标人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是DCS成功启动和运行的基础。

10.1.2 投标人有经验的专家采用现代化的培训手段安排培训课程。

10.1.3 每位教员均具备正规课堂讲学的经验。教员负责教会学员掌握培训课程的内容,提供如何使用技术资料的指导,并解答学员在培训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10.1.4 投标人向学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仪表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允许学员携带他们培训期间的笔记本,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

10.1.5 投标人随其报价提出一份初步培训计划。正式的培训计划将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10.1.6 DCS的所有培训的费用应包含在DCS总合同价格中,这些费用包括教员工资、教材、图纸和手册,以及招标人派出参加培训的学员所需的生活、食宿、当地交通和培训用品等。

10.1.7 在培训结束时,投标人对学员做出评价,并直接通知招标人。

10.2 工厂培训

10.2.1 招标人派出人员参加工厂培训,培训次数至少两批,培训人数至少为2人一月,即2人参加1个月的工厂培训。培训计划(时间和日期)将在召开的DCS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10.2.2 培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DCS的内部结构和特点

·软件、硬件组态

·数据库生成

·LCD画面制作

·硬件维护、检查测试、查找故障的方法

·数据通讯系统的基本原理、通讯协议和接口

·电厂DCS的仿真培训和故障排除

10.3 现场培训

10.3.1 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为必要的附加培训,因为在工厂培训结束后,投标人对所供硬件和软件又有所修改。这种附加培训可在工程现场进行,称现场培训。

10.3.2 投标人派出有关专家到现场,承担现场培训任务。现场培训的要求与10.2所述培训相仿。

10.3.3 现场培训为30人10天,即30人参加10天的现场培训。

10.3.4 现场培训至少有下列内容:

·DCS的基本知识和系统组态

·DCS的安装、检查、排除故障,在线联调和维修等课程。

·人—机接口的应用培训

当进行现场安装和开环测试时,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运行人员进行DCS的在线操作培训。

现场培训的计划将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附图:

附件一:DCS系统热工设备清册

附件二:DCS系统热工DCS点表

附件三:集控室及电子设备间平面布置图

附件四:燃烧系统热工P&I图

附件五:水系统热工P&I图

注:报名时获取附件详细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DCS系统 热源 方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