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饮用桶装水服务招标公告

学生饮用桶装水服务招标公告

我校学生饮用桶装水服务即将到期,为保证学生饮用水的正常供应和饮用水的水质安全,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由我校总务处协助学校家长委员会成立师生饮用桶装水采购服务比选工作小组,对报名参加我校学生饮用桶装水服务的商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总务处、家长委员会选出本次比选小组成员(家长、学生、教师代表)负责本次比选打分工作,学校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共同负责本次比选监督工作,共同商议和制定本次比选方案,完成本次比选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二、商家报名基本条件

1.报名者能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桶装水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桶装水每年分上下半年各有一次有资质部门的检验报告,同时每一批水都要有出厂合格报告;

(2)免费为学生提供饮水机,每年对学校饮水机有两次以上的全面清洗和消毒;

(3)学校常住学生3000多人,桶装水生产能力或经营规模必须能满足服务学生需求。

(4)在我校经营桶装水期间必须派驻一名送水工人,按照学生上课正常作息时间供水(8:30-12:00,14:30-17:30)

(5)提交报名资料时应附带对上述五项内容的承诺书。

2.报名者需携带: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原件、有效法人证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有效期内桶装饮用水水质检验报告;同时确保所提供的证照、材料、复印件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每一位商家选定一种桶装饮用水(18.9升)参加比选。(注意:同一个品牌的同一种类的桶装水只接受一家报名。)

4.不接受联合报名参与比选。

三、总体要求

1.比选供应商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桶装饮用纯净水质量标准(GB*****)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水质检验报告(抽查);

2.为保证采购人的正常饮水,采购人提前2小时向参与比选的供应商下达送货计划,并有偿提供桶装水周转存放区;

3.比选成交的供应商向采购人免费提供使用及可周转量的水桶,具体数量以服务水卡确认过的实数为准,采购人负责保管水桶,协议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归还全部水桶。供应商所提供的饮用桶装纯净水水桶必须是达到相关国家及卫生标准要求,桶表面保持洁净无垢,商标清晰、规范,桶装饮用水有外包装袋,凡因水或桶出现质量问题,经查证后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日期≤1个月内的饮用桶装水,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桶装水应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注明QS标志、食品名称、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标签准用证号、生产商、厂址、产地、联系电话、公司投诉电话等,饮用水的质量和相关要求必须达到上述标准。达不到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的供货,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每月供货价款5%—10%的处罚。

5.比选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6.比选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投入的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的配置情况;
7.比选成交供应商需具备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和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以往经验中无任何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四、配送要求
1.比选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配送计划,保证学校每一个班级及办公室的正常饮水;合理调配送货时间,保证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2.比选成交供应商免费将水送达各办公室;
3.比选成交供应商必须配置本项目饮用桶装纯净水的配送人员≥1人,投标供应商提供配送人员须为从业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为准);
4.比选成交供应商在配送服务中,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工作,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送货要求能做到随时配送;节假日、非常时期满足一定的备用量。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障水的正常供应,安排专职人员送水,桶装水的配送响应时间限时1小时以内,并承担桶装水出厂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过程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要加强对送水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避免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身或设备损坏,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1.地点:玉屏民族中学(校园内明德楼二楼总务处)
2.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时至2024年6月22日17:00时。
3.联系人:刘老师166*****666 陆老师136*****568
七、组织比选原则
若报名商家不足3家,取消本次比选,另行组织。
八、比选打分方法和比选结果认定
1.比选小组按照供货商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资质、服务质量,价格进行综合打分,评委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从中选择备选供应商。
2.比选结果现场公布。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预计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9:30;地点:学校明德楼行政会议室。
十、桶装水报价
1.范围规定:(1)矿物质含量桶装水4≤X≤10 元/桶(每桶约18.9㎏);(2)纯净桶装水 4≤X≤10 元/桶(每桶约18.9㎏)。
2.可以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即比选会时呈交材料中的报价的报价书;第二次报价是按照报名顺序进行个人陈述时的口头报价。
3.报价不在相应范围的对应项得0分。
十一、合同的签订及工作启动
1.比选获胜商家,经公示3日期限满后,与比选小组(家委会成员)磋商合同内容,签订饮用水经营合同,合同签订三年。若商议签订合同不成功,则顺延至与评分排位第二名的商家进行。
2.商家在参加比选中的各项口头或书面承诺会被记录,若中标,将会列入合同内容;
3.我校将无偿临时提供给商家存放饮用水的存放场所,其场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由商家自理。
十二、呈报送材料要求
1.报名时所携带的各种证照、水质检测报告、法人证、经营许可证、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2.按《玉屏民族中学关于学生饮用桶装水采购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的内容及项目制作比选投标材料,比选投标材料在比选当日现场递交。具体内容包括:桶装水报价书;水质检测报告;法人证、经营许可证、委托授权书、身份证等。
(提醒:1.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比选后各种证照原件返还本人;2.凡提供复印件和有关材料必须加盖公章确认,否则视为无效;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评选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1.若因工作需要,正式比选时间改变,具体时间、地点会另行通知。比选当日宣布比选结果之后,公示到玉屏民族中学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公示期3天。
2.《玉屏民族中学学生饮用桶装水采购服务项目比选评分细则》的领取方式,到学校报名时现场领取。
3.具体事宜以合同拟定为准。
4.参选商家比选当日需持5000元质保金交家委会成员现场保管,比选结束后未中标商家立即退还质保金,中标商家将5000元质保金缴入学校账户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情况下,予以退还质保金。
十四、报名人及电话:
刘老师:166*****666
陆老师:136*****568
未尽事宜,以现场解答为准。
玉屏民族中学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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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饮用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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