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协商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招标公告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协商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招标公告
因阜阳北路(双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需要,长丰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已依法向社会发布了征收评估信息,接受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并依法公布了评估机构报名名单。
为了维护阜阳北路(双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项目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长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政〔2014〕5号)等相关规定,请阜阳北路(双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从报名并经依法公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本项目被征收房屋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依法进行评估,并于2016年7月12日前将协商的结果书面告知我委,逾期未能协商选定或未能书面告知协商结果的,视为协商不成,由长丰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会同双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摇号的方式依法确定1家评估机构作为本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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