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桶装水、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桶装水、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中心对桶装水、瓶装饮用水的采购需求,决定对桶装水、瓶装矿泉水进行公开比选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信誉好、业绩优良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兴宾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比选项目
桶装水、瓶装饮用水
三、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1家供应商,采取密封报价,必要时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四、服务期限与要求
(一)服务期限
2年(“1+1”方式,每年合同到期前根据合作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
(二)服务要求
1.为医院提供桶装、瓶装饮用水,据实收取费用;
2.桶装水免押金、饮水机免费提供给医院使用;
3.有专人负责送水服务(需有健康证);
4.送水时,需及时整理带走空桶,不得随意堆放;
5.供应商必须保障桶装水的正常供应,安排专职人员送水,供应商接到送水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送达到位;
6.所销售的桶装水应达到《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各项标准,水桶上须有SC标志、出品商、水源地、生产商、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一应俱全,每批水须达到检验合格标准;
7.运输与保险: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供货,所发生的一切运输、保险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提前知会采购人,以便双方及时沟通;
8.为保证饮水安全,供应商必须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对正常使用而老化、破损的饮水机进行无偿更换,饮水机消毒每年不少于2次。须做好清洗、消毒、维修、更换的台账和资料记录,并将记录交于采购人备案。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供应饮用水相关项目的营业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递交材料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经办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桶装饮用水销售合作单位明细及发票信息(需提供复印件);
4.桶装水、瓶装饮用水报价单(包括品牌、规格型号、价格等);
5.水质检测报告以及相关水质的证明材料等;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征信系统查询,格式自拟);
7.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密封(报名文件封面要填好报名单位名称、遴选项目、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等)。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17:00止,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注:材料未密封将不予接收)。
(二)报名地点
兴宾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一路64号)2号楼三楼行政办公室。
(三)只接受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接收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比选时间
待定、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办公室张主任、电话:0772-*******
兴宾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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